看過的如何寫作的書都是從讀者的角度分析的這兩種敘事手法联予,如果從寫作者的角度來看呢瓣履?
如果能回到兩年前率翅,我會從第一人稱開始寫作,那樣容易些袖迎。
現(xiàn)在的小說必須重視描寫人物冕臭,這樣才能引起讀者的共鳴。而第一人稱的小說說白了就是穿上敘事者的皮燕锥,將他的所見所感用“我”的口味細致的講述出來辜贵。而寫上帝視角的小說,就要穿上很多人物的皮脯宿,用不同的男男女女講述那個故事念颈,對于剛開始寫作的人難度必然大了許多。
當(dāng)時用第三人稱寫连霉,一方面是喜歡那種宏觀感,洞悉一切的掌控感嗡靡;另一方面是因為寫不出人物的細節(jié)跺撼,和獨特的感受。
這當(dāng)然不是說第一人稱的寫作就容易讨彼,那些能寫出獨特感受的作家功力也是相當(dāng)?shù)纳钋妇夷且膊灰馕吨灰坍嬕粋€人物。事實上哈误,用有限的視角敘事難度更大哩至。
這也是我開始以為用第三人稱寫容易的原因——把幾個人經(jīng)歷的事一寫,很快就有了幾萬字蜜自。不過那樣也流于了粗糙菩貌,因為根本沒能穿上他們的皮,進入他們的心重荠。
不過第三人稱寫作也有好處箭阶,那就是可以吸引更廣泛的讀者—— 無論你是喜歡提利昂,還是二丫,或者丹妮莉絲仇参,你都會去看《冰與火之歌》嘹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