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們袍患,前篇我們知道穿越過去的您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就成親了币绩,婚后才發(fā)現對方花天酒地,不務正業(yè),您頓時覺得終身錯付帚桩,所托非人……不要猶豫捻悯,不要彷徨男旗,勇敢走出去球散,我大唐新女性敢閃婚就敢閃離!
其實在唐朝包括唐以前離婚是相對普遍的添忘,沒有那么污名化采呐。唐社會風氣不向宋朝或是明清時那么保守,婦女不管是離婚再嫁還是守寡再嫁都是很正常的事搁骑,各種倫理道德綁架相對較少斧吐,女性有更多的選擇權≈倨鳎《太平廣記》記載煤率,唐代女子主動提出離婚者不少,或因夫獲罪乏冀,或因夫患病蝶糯,或感情不和。
漢武帝的生母王夫人進宮前曾嫁過人辆沦,她的母親就讓王夫人的丈夫金王孫休了她昼捍,大意是說“算命的說過我女兒天生富貴稟異,你快別耽誤她了肢扯《什纾”楊貴妃先是唐玄宗兒子壽王的王妃,后入道觀修行邂逅玄宗鹃彻,拜為貴妃郊闯。在唐代很多公主都和駙馬和離,并沒有對皇室榮譽造成影響蛛株。
在我大唐,離婚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傳統的“七出”“三不去”育拨。
這種方式是男性掌握主動權的谨履,如果女方犯有以下七種過錯:無子,淫佚熬丧,不事公婆笋粟,口舌,盜竊,妒忌害捕,惡疾绿淋,男方可以休妻。為了防止丈夫濫用這項權利尝盼,唐律在“七出”的基礎上規(guī)定了“三不去”吞滞,意思是說在三種情況下不能休妻:無所歸不去(娘家沒人);娶時賤后貴不去(窮的時候嫁給你富的時候不能休妻)盾沫;與更三年喪不去(替娘家守過三年孝)裁赠。
雖然有“三不去”但唐代婚姻法對婦女的保護并不周全,丈夫依然可以休妻赴精。依據禮制佩捞,休妻是家族大事,首先要夫妻雙方有關親屬聯名簽署畫押蕾哟,兩家族長共同商議一忱,之后還要左鄰右舍第三者在場見證并畫押,一封休書才具有法律效力谭确。
第二種義絕掀潮,這是古代特色的離婚方式。
指政府強制夫妻離婚琼富,主要原因是夫妻對對方父母親屬的侵害(辱罵仪吧,毆打,下毒)鞠眉。比如說夫妻晚上吵架薯鼠,妻子一不留神罵了公公婆婆一句“老虔婆”“老龜孫”。過幾天天倆人和好了械蹋,結果官府卻來人把他倆帶走了出皇,官方一旦判定兩人義絕,夫妻便要強制離婚哗戈,否則郊艘,會對不肯離異者予以刑事處罰。
第三種叫和離唯咬,指男女雙方感情不和難以共處時采取協議離婚纱注。
離婚意愿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女性被擺到一個相對平等的位置上胆胰,而不是被選擇被拋棄狞贱。《唐律疏議·戶婚》條曰:“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蜀涨,不坐瞎嬉⌒保”男女雙方可能沒有過錯,和離手續(xù)沒有休妻義絕這樣復雜氧枣,雙方簽字畫押即可沐兵。在封建社會這是一種進步,它也體現了一點點女性權利便监,讓女性首次在婚姻關系上有了發(fā)言權扎谎。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獻茬贵,里邊保存著不少唐人的"放妻書"(離婚證書)簿透,其中一封內容如下: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解藻,恩深義重老充。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螟左。凡為夫妻之因啡浊,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胶背。夫妻相對巷嚣,恰似鴛鴦,雙飛并膝钳吟,花顏共坐廷粒;兩德之美,恩愛極重红且,二體一心坝茎。
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暇番;三年有怨嗤放,則來仇隙。若結緣不合壁酬,想是前世怨家次酌。反目生怨,故來相對舆乔。妻則一言數口岳服,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蜕煌,如狼羊一處派阱。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斜纪,快會及諸親贫母,以求一別,物色書之盒刚,各還本道腺劣。愿妻娘子相離之后,重梳蟬鬢因块,美掃娥眉橘原,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涡上,弄影庭前趾断,美效琴瑟合韻之態(tài)。
解怨釋結吩愧,更莫相憎芋酌;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雁佳。
比起現在的離婚撕逼脐帝,這封唐代的《放妻書》寫得可謂是情深義重。先寫了新婚時的恩愛和美糖权,又寫了“二心不同堵腹,難歸一意”導致離婚,最后還要祝福妻子另覓佳偶星澳,一別兩寬疚顷,各生歡喜。與其兩個人在一起互相折磨禁偎,各自痛苦腿堤,不如好聚好散,最后還能留給彼此應有的尊嚴和尊重届垫,相濡以沫释液,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