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配合《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貫徹實施锋勺,推進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鼓勵群眾參與交通管理序苏,積極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绿饵,天津于2019年5月1日發(fā)布實施《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鼓勵群眾采集交通違法方式垄懂,舉報人可通過登錄“天津公安APP”抓拍違法照片或行車記錄儀采集視頻上傳至“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舉報平臺”進行舉報骑晶。
主要對1.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2.機動車跨壓實線草慧、導流線透罢,3.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4.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冠蒋,5.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羽圃,6.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此六項每起獎勵20元抖剿。另2項是舉報故意遮擋號牌朽寞、使用偽造變造號牌交通違法行為線索的,需要民警分析研判斩郎、核實查證基本屬實的脑融,每起獎勵100元。同一舉報人每月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元缩宜。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
今天早晨一出門就讓我碰上個闖紅燈的肘迎,思想斗爭到現(xiàn)在,還是決定不上傳了锻煌,沒抓拍到闖紅燈的全部過程是其次妓布,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并不認同這樣的條例,發(fā)動群眾斗群眾宋梧,是……我不想說匣沼。
且說以金錢為誘餌去拍別人,可能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捂龄,尤其是在擁堵路段释涛,變道或者加三兒加叁。這本是交通攝錄的責任,卻轉移給路人唇撬,這是不負責任它匕,沒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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