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做了違反規(guī)則的事情蜕提,無論是自然科學的或者人類社會的森书,如果為人師長,我們便要義不容辭的承擔起打其屁股的責任谎势。千萬不要被孩子可憐兮兮的目光所柔化,教孩子堅強杨名,我們自己首先要學會堅強脏榆;更不能被那些持“要給孩子講道理”的說教派的言論所迷惑,成人的世界中通行著“如果都能講道理台谍,要警察干什么”的理論须喂,換到孩子的世界其實一樣講得通。
孩子之所以是孩子趁蕊,就是因為他們并不能知道坞生、懂得和遵守那些規(guī)則。成人的世界掷伙,違反了規(guī)則是己,有法律懲戒;孩子的世界違反了規(guī)則任柜,則當然是“打屁股”伺候卒废。
據(jù)說曾經(jīng)有個叫“MarjorieGunnoe”的美國教授沛厨,研究兒童體罰10年,從2600個樣本中進行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6歲之前挨過父母打的孩子摔认,上學后很可能成為校園里的好學生逆皮,更愿意做社會公益工作,而且冒險和考大學的欲望参袱,會比那些從來沒有挨過打的孩子強烈得多电谣;在7歲到11歲之間還挨打的孩子的學習成績也優(yōu)于那些從未挨打的學生,但是在一些性格行為特征表現(xiàn)遜色抹蚀。相對而言剿牺,只有那些一直被父母打到大的孩子,才會出現(xiàn)這樣那樣的問題况鸣,在各方面都不如那些從未挨打的孩子牢贸。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研究結(jié)果不受孩子的性別和種族影響镐捧。
這無疑是個很有意思的成果潜索,至少這個真正的教授用腳踏實地的工作狠狠地扇了那些慣于空談的所謂專家們一記響亮的耳光。但老吶并不贊同這種簡單機械式的研究和由此而得出的結(jié)論懂酱,因為我們的孩子并非是統(tǒng)一且標準的機器竹习,生理、心理列牺、性格等差異天然存在整陌,決不能僅從年齡簡單劃分。
每一個孩子都有獨立的人生瞎领,每一個孩子當然都應(yīng)該專享自己的“當打之年”泌辫。其實在老吶看來,孩子“當打之年”的界定根本無需這么復雜九默。既然“打屁股”的原因是因為孩子不能知道震放、懂得和遵守規(guī)則,那么反之驼修,當孩子能夠知道殿遂、懂得和遵守規(guī)則的時候自然就不能再“打屁股”了。
對了乙各,準確界定熊孩子的當打之年其實就這么簡單墨礁。然而各位師長,你能嗎耳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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