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創(chuàng)業(yè)公司或中小企業(yè)而言辣恋,發(fā)現(xiàn)在交易雙方所簽的合同中,特別是在合同相對方的市場地位存在明顯優(yōu)勢或非常強勢的時候模软,會時常出現(xiàn)合同中設定較高的伟骨,且含具體數(shù)額和比例的違約金條款。對于市場地位處于弱勢的一方而言燃异,由于談判能力的不對等携狭,為了促進交易的達成,在交易機會面前往往只能接受并簽署這樣的條款約定回俐。
而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逛腿,合同雙方有權對違約金予以調整壹瘟,即“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鳄逾;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稻轨,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予以適當減少”
基于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雕凹,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殴俱,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枚抵,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线欲,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汽摹,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李丰。”
在司法實踐中逼泣,真的碰上爭議糾紛或“打官司”趴泌,中小公司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常說30%違約金標準在司法判例中也并非一成不變的拉庶,究竟該如何理解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條款嗜憔?筆者收集整理了部分法律依據(jù)和判決案例,供參考氏仗。
一吉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進一步明確:“當事人通過反訴或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調整違約金的皆尔,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呐舔。”按此司法解釋慷蠕,可以明確該權利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珊拼、對約定過高或過低的違約金進行調整,應以當事人自行請求作為前提條件砌们,當事人未要求的杆麸,人民法院不得依據(jù)職權調整違約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合同糾紛案件違約金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九條中亦明確“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或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浪感,要求增加或減少的昔头,應當書面提出請求,未經(jīng)當事人申請影兽,人民法院不得直接調整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揭斧。”
2、當事人要求調整違約金讹开,須采取反訴(處分原則)或者抗辯(辯論原則)的方式盅视。
3、對當事人提出的違約金調整請求旦万,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闹击。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韶關市匯豐華南創(chuàng)展企業(yè)有限公司與廣東省環(huán)境工程裝備總公司廣東省環(huán)境保護工程研究設計院合同糾紛案》(民再申字第84號)成艘,裁判摘要中: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赏半,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淆两、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断箫,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秋冰。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仲义,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9矗”在計算實際損失數(shù)額時埃撵,應當以因違約方未能履行雙方爭議的、含有違約金條款的合同甥材,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為基礎進行計算盯另,將合同以外的其他損失排除在外。對于一方當事人因其他合同受到的損失洲赵,即使該合同與爭議合同有一定的牽連關系,也不能簡單作為認定爭議合同實際損失的依據(jù)商蕴。
對于前述司法解釋中“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規(guī)定應當全面叠萍、正確地理解。一方面绪商,違約金約定是否過高應當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苛谷,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格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腹殿,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予以判斷,“百分之三十”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固定標準例书;另一方面锣尉,前述規(guī)定解決的是認定違約金是否過高的標準,不是人民法院適當減少違約金的標準决采。因此自沧,在審理案件中,既不能機械地將“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情形一概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树瞭,也不能在依法“適當減少違約金”數(shù)額時拇厢,機械地將違約金數(shù)額減少至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爱谁。
三、最高院在《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09年7月7日孝偎,現(xiàn)行有效)访敌,亦有進一步闡釋說明:
“二、依法合理調整違約金數(shù)額衣盾,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
5捐顷、現(xiàn)階段由于國內宏觀經(jīng)濟環(huán)境的變化和影響,民商事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現(xiàn)象比較突出雨效。對于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所約定的過分高于違約造成損失的違約金或者極具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迅涮,人民法院應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等關于調整過高違約金的規(guī)定內容和精神,合理調整違約金數(shù)額徽龟,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叮姑。
6、在當前企業(yè)經(jīng)營狀況普遍較為困難的情況下据悔,對于違約金數(shù)額過分高于違約造成損失的传透,應當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的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极颓,堅持以補償性為主朱盐、以懲罰性為輔的違約金性質,合理調整裁量幅度菠隆,切實防止以意思自治為由而完全放任當事人約定過高的違約金兵琳。
7、人民法院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調整過高違約金時骇径,應當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形躯肌,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準,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破衔、當事人的過錯清女、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晰筛、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嫡丙,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綜合權衡,避免簡單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读第,防止機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實質不公平曙博。
8、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卦方,妥當解決違約金糾紛羊瘩,違約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進行免責抗辯而未提出違約金調整請求的尘吗,人民法院可以就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違約金過高問題進行釋明逝她。人民法院要正確確定舉證責任,違約方對于違約金約定過高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睬捶,非違約方主張違約金約定合理的黔宛,亦應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合同解除后擒贸,當事人主張違約金條款繼續(xù)有效的臀晃,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榻伲”
以上是筆者做的相關法條和判例收集徽惋,司法實務中會根據(jù)不同情形,按照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權衡調整座韵。
Case by case险绘,真有訴訟糾紛發(fā)生,還是建議征詢訴訟領域的外部律師的專業(yè)意見誉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