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要從2019年的一起民事糾紛講起,浙江紹興中級法院審理了一起民事借款糾紛令花,判定林某歸還上市公司董事長趙某8000萬借款阻桅。林某為什么會有8000萬的借款呢?原來是林某在2017年與上市公司趙某合作各出資一億兼都,然后找信托公司配資六億嫂沉,合計(jì)八億買入趙某的上市公司,買入之后股價一路暴跌扮碧,最終爆倉趟章,兩億保證金灰飛煙滅,而林某認(rèn)為當(dāng)初是被上市公司趙某下套芬萍,讓其接盤,就在林某買入趙某公司股票的時候搔啊,趙某控制的另一個賬戶在賣出公司股票柬祠,林某又為什么會用配資的賬戶買入趙某公司的股票呢?林某講剛開始雙方達(dá)成共識负芋,就是賬戶如果盈利就平分利潤漫蛔,如果虧損就由趙某承擔(dān)嗜愈,所以林某才會這樣操作。
? 事情的經(jīng)過基本上是這樣的莽龟,林某不服原判繼續(xù)上訴到中院蠕嫁,結(jié)果還是維持原判,林某的借款證據(jù)充分毯盈,必須要?dú)w還8000萬借款剃毒。既然法律是這么規(guī)定的,林某也只能服從了搂赋。
? 從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jié)論赘阀,第一: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只是資本市場的參與一方,并不能左右市場的價格脑奠。第二:天上會掉餡餅基公,但是砸到的肯定是別人不是自己,我們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宋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