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鲤拿,明初大臣假褪,官至戶部侍郎。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近顷,爆發(fā)于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生音;郭桓案屬于官吏貪污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窒升,御史余敏久锥、丁廷舉告發(fā)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异剥。
貪污行為包括:
一、郭桓私分了太平絮重、鎮(zhèn)江等府的賦稅冤寿,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青伤;
? ? 二督怜、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shù)字是這樣的狠角,當(dāng)年浙西的錢糧是四百五十萬石号杠,郭桓只交給了朱元璋二百多萬石,其余的他自己私吞了丰歌;
? ? 三姨蟋、郭桓等人在征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立帖,創(chuàng)造性地征收多種賦稅眼溶,包括水腳錢、車腳錢晓勇、口食錢堂飞、庫子錢灌旧、蒲簍錢、竹簍錢绰筛、神佛錢等枢泰。
經(jīng)過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數(shù)官員都成為了郭桓的同黨铝噩!
? ? 他們包括禮部尚書趙瑁衡蚂、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薄榛、工部侍郎麥至德等讳窟。據(jù)《刑法志》記載,當(dāng)時六部除了上面所列高級官員外敞恋,所有侍郎以下官員都被殺掉了丽啡。
這也就是說當(dāng)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一人硬猫、侍郎兩人补箍,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
這是中央官員啸蜜,還有地方的經(jīng)辦官員坑雅,糧食是由省里送來的,往下查衬横,就是各個府縣裹粤,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蜂林、糧長遥诉。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余人噪叙,可以說是所到之處矮锈,一掃而空了。
史學(xué)家們經(jīng)過分析睁蕾,認(rèn)為郭桓案存在兩大疑點:
一苞笨、貪污的數(shù)目應(yīng)該有一定問題。
最后算出總賬是子眶,郭桓和同黨一共貪污了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瀑凝。
而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郭桓不過一個侍郎臭杰,何來包天大膽敢如此妄為猜丹,貪污的數(shù)量居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
我覺得吧硅卢,說不定人家想的是射窒,貪多貪少都是貪藏杖,被發(fā)現(xiàn)后的結(jié)局都是死,還不如干票大的脉顿。何況那么多同黨蝌麸,分到每人手里也沒多少了。
二艾疟、貪污這種事情来吩,參與的人越少越好,既安全蔽莱,分的也多弟疆。
郭桓不過是個戶部侍郎,要貪污糧食怎么會和禮部盗冷、刑部怠苔、兵部、工部仪糖、吏部的人一起合作柑司,莫非他是覺得知道他貪污的人太少。
說不定他就是覺得自己官不大不小的锅劝,多拉些人下水攒驰,好相互打掩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