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學時一時興起届案,跑到北京政府時期寫了少量名詞解釋庵楷,但后來忘記發(fā)布了,如今才記起來楣颠,不得不重新檢查一番尽纽,逐漸發(fā)上來)
一、基本信息
名稱:《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等級:
定位:民國的初建(1912-1923)童漩;辛亥革命弄贿;南京臨時政府;政治
二睁冬、參考答案
民國憲法性文件挎春。1912年1月,為完善《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豆拨,各省代表聯合會開始提出相關草案直奋;不久為約束袁世凱,最終草案于3月通過并公布施行[1]施禾〗畔撸《臨時約法》規(guī)定了民主共和制的國體、主要為責任內閣制的政體等內容弥搞,貫徹了主權在民邮绿、三權分立等原則渠旁。在實施過程中,由于其本身存在的二元行政體制船逮、立法行政制約失衡等缺陷及軍閥的破壞顾腊,產生了諸多問題[2],并在1914-1916年及1923年后被其它憲法取代挖胃。1925年善后會議后杂靶,北京臨時執(zhí)政府廢棄法統(tǒng),該法被最終廢除[3]酱鸭。
注釋:
[1] 約法草案似乎在當時受到了《鄂州臨時約法》的影響吗垮,但是限于學識,筆者目前只看到從條文對比論述的凹髓,未見更多史實性描述烁登,因此暫時未在名詞解釋中體現。
[2] 這個經典的論述見楊天宏:《論〈臨時約法〉對民國政體的設計規(guī)劃》蔚舀,《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饵沧,第100-115頁。
[3] 臨時執(zhí)政府以革命政府自居(不愿再接續(xù)曹錕政權)蝗敢,因此需要打破舊有法統(tǒng)捷泞、重新創(chuàng)造新法統(tǒng)以鞏固地位。其步驟大概是由善后會議通過國民代表會議條例(亦即由該會議產生國民代表會議)寿谴,然后再召開國民代表會議锁右,通過新的憲法。現在善后會議的召開完成了第一步讶泰,第二步已提上議事日程咏瑟,故此時臨時執(zhí)政府宣布廢棄法統(tǒng)。參見張海鵬主編痪署,王奇生著:《中國近代通史》第7卷码泞,江蘇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8狼犯、111頁余寥。
三、解析
一般來說悯森,對這一名詞解釋宋舷,都能夠注意到其約束袁世凱、規(guī)定國體政體等內容瓢姻,不過還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以往論述《臨時約法》時祝蝠,一般多注意其積極的一面(即便有消極的也是泛泛而談什么資產階級屬性一類的內容),而對其特別是在政體方面的缺陷關注不夠,這點可以注意一下绎狭。
關于《臨時約法》的具體實施情況细溅,會產生諸如逼袁為惡、府院之爭以及不少關于法統(tǒng)爭執(zhí)的內容儡嘶,如果在這方面有把握的話喇聊,可以適當體現。這里的寫法沒有展開蹦狂。
對這個文件有一點比較奇怪的是承疲,以往論述幾乎見不到關于該法被最終廢除的內容,論述基本上止于1916年甚至更早的1912年(即只介紹了文本本身鸥咖,如幾章幾條之類的)。廢棄這一點如果展現出來兄世,應該可以加分啼辣。
四、參考資料
[1] 楊天宏:《論〈臨時約法〉對民國政體的設計規(guī)劃》御滩,《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鸥拧,第100-115頁。
[2] 張海鵬主編削解,王奇生著:《中國近代通史》第7卷富弦,江蘇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3-113頁氛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