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喜欢丽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一生中少有的几个故事,都发生在丽江。
第一眼看到他,就很中意他的长相。他坐在客栈沙发上慵懒地靠着抱枕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忘怀。
喜欢一个人,是始于颜值吧?
而后的两天,我们虽然交换了微信,却没有说一句话。有天晚上,我一时心急找不到耳机,又着急出门,就问他借了一个。他把耳机递给我的同时,顺带说了一句“晚上早点回来,别穿太薄,夜里冷。”“哦,好。”我抬头望了一眼他的模样,因为室内昏暗的灯光而显得更加棱角分明的侧脸,格外迷人。按耐住心底的雀跃,轻轻的应了一声就跑出了门。
门庭若市的酒吧,像极了一颗颗躁动的心。晚风温柔的拂过发梢,直吹进人心里,像猫抓一样,挠的人心里痒痒的。我一直念着出门前他的那句话,到底也没把这笙歌鼎沸的景象放在眼里,又悻悻地回了客栈。刚踏进门槛,就看见他抱着狗陷在沙发里浅睡着。正犹豫着要不要叫醒他一起去撸个串的时候,他微微睁开了眼,见我一个人站在门口,起身把我拉到沙发上,准备泡茶给我喝。
丽江的每家客栈里都几乎会有一副成套的茶具,这里白天生活节奏慢,更不似夜里一般觥筹交错。在自家院子里晒晒太阳,浅酌几口昨日刚酿的新茶,最好再有人陪着聊聊天解解闷,虽非花前月下之景,却也别是一番惬意在心头。
可这大晚上的,喝哪门子的茶?
我一边抱着狗,一边看着他沏茶,醒茶,倒茶,一边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一夜的光景也就恍逝了。
第二天清晨,我背着包和朋友一起去了香格里拉。因为时间太早,没和他告别就走了。
回来那天下午,他给我发了个消息,问什么时候到,说做好了饭在客栈等我。我说大概六点吧,天黑之前能赶回来。结果路上车子抛了锚,快八点半了才到古城。到了客栈以后,朋友撂下包就跑了,也不顾舟车劳顿,说什么都不浪费这春宵一刻。他给我热了菜,还煎了个蛋。后来我才知道,他压根就不会做菜,菜都是客栈里的阿姐做好了放锅里的,也就那个煎蛋是他自己的手艺。
茶余饭饱,上楼洗头。
我真没客气的把碗一推,转身就上了楼。太累了,想洗个热水澡就早些歇着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正当我敷着面膜惬意的躺在床上刷微博的时候,微信的对话框跳了出来。他发了个酒吧定位给我,让我去找他。我瞥了一眼时间,差两分钟十点整。拿着手机看了两分钟,撕下面膜换了身衣服化了个妆就出门了。
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怎么就鬼使神差的去找他了。
前脚刚走,外头就开始下雨了。出门走的急,连包都没背,就拿了个手机。给他打电话又一直没人接,丽江遍地都是酒吧,我又路痴,上哪找去。
简直绝望,准备认命地淋雨回去,他突然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叫我站着别动,我一回头就看见了他,以及闻到了他扑鼻而来的浓重的烟酒味。他用外套给我挡着雨,推着我跑进了旁边一家店面很小但五脏俱全的酒吧。那家酒吧,叫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