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圭吾
七月連續(xù)讀了多本東野圭吾的作品。讀的越多卻發(fā)現(xiàn),在東野圭吾的作品背后蚂斤,讓我們感慨萬千的不是一個個離奇的殺人事件,也不是縝密的推理能力槐沼,而是在那直至內(nèi)心的人性曙蒸。人性中的冷與暖捌治,善與惡以及在死亡之后才能引發(fā)我們深思的事物的本質(zhì)。
《虛無的十字架》將矛盾的出口指向殺人后的救贖纽窟。對于一名殺人犯肖油,我們需要他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他罪有應得臂港,也希望他死有余辜森枪。一命抵一命,這是他必須接受的懲罰审孽,也是對被害者及其家屬的一絲慰籍县袱。
然而,對于罪犯佑力,也許法庭可以根據(jù)罪行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式散,但對于罪犯自己來說,他是否真誠的打颤、真正的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傷害暴拄?
《虛無的十字架》便圍繞這一主題展開,一方面是殺害了女兒的兇手编饺,雖受到了死刑的懲罰乖篷,但罪犯對所犯罪行無所謂的態(tài)度,讓死刑仿佛成為了一個虛無的十字架透且;
另一方面因年少無知撕蔼,不敢承擔而殺死了剛出生的兒子,從此心理上背上了沉重的枷鎖石蔗,為彌補年輕時的錯誤回饋社會罕邀,拯救更多的患病兒童。
兩者都為罪犯背上了枷鎖养距,一個是形式上的诉探,罪犯看似受到了懲罰,內(nèi)心卻毫無任何真誠的悔過與歉意棍厌;一個來自內(nèi)心肾胯,看似無形,卻背負一生耘纱,永遠無法擺脫敬肚。
十字架本是羅馬帝國處死犯人的刑具,現(xiàn)又賦予了愛與救贖之意束析。
那么懲處是否可以得到救贖艳馒?真正的救贖是靠嚴苛的法律還是贖罪的內(nèi)心?怎樣才能得到真正的救贖,對罪犯弄慰,對受害者及其家屬第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