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峰哥一起參加他朋友的婚禮宴請,盡管都是陌生人眼耀,但是男人們只要有酒英支,酒過三巡就很熟絡了。不知道酒為什么對男人那么有吸引力哮伟,可能是男生本身話少干花,喝了酒就像開啟了他們的話匣子妄帘,什么話也敢說,打破了害羞的情緒池凄,喝酒就是他們的交際手段抡驼。
其實,我們女的不理解男人喝酒肿仑,男人也不理解女的為什么那么愛逛街婶恼,包包、化妝品柏副、鞋子等勾邦。女的愛美之心,幾個女人只要愛逛街割择,就能打成一片眷篇。
喝完酒后,峰哥送我回家荔泳。我們走了一路蕉饼,說了一路的話。別的女的都不喜歡自個兒老公喝酒玛歌,可是我不鼓勵也不反對峰哥喝酒昧港,每次他喝多了,總會跟我嘮一堆體己的話支子,“酒不醉人人自醉”创肥,我就更愛他了。一來他酒量大值朋,自個兒心里有數(shù)叹侄;二來他喝酒不讓人擔心,男人高興的酒大抵是喝不醉的昨登。
遇上他趾代,是我的小確幸。
執(zhí)子之手丰辣,與子偕老撒强,生死契闊,與子成說笙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