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接了個股權糾紛的咨詢,又是一個當初覺得“談錢傷感情”中符,現(xiàn)在面臨只談感情可能要傷錢的案例醇疼。案情大致是這樣的:2017年當事人與股東A合作買下了一家公司并共同經(jīng)營,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認繳出資情況對應的應該是當事人占58%的股份霎褐,股東A占42%的股份,但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時该镣,股東A說咱們都是好哥們冻璃,工商登記只是個形式,沒有必要按照實際出資情況來做拌牲,登記寫各占50%吧俱饿,這樣好看歌粥,以后涉及到股權的事情還是按照雙方實際的股權比例來認定塌忽,我來做法人。當事人考慮到雙方是老鄉(xiāng)失驶,交往多年土居,知根知底,沒有多想就同意了。然后當事人與股東A共同的老鄉(xiāng)B也想入股擦耀,當事人和股東A都同意了棉圈,讓B出60萬,對應10%的股份眷蜓。B又跟當事人分瘾、股東A商量說,為了省去辦理工商登記的麻煩吁系,他支付出資款給當事人德召,讓當事人幫他代持這部分股份。當事人同意了汽纤,然后他們簽了一份代持協(xié)議上岗,約定由當事人幫B代持10%的股份,B支付給當事人30萬出資款蕴坪,尚欠30萬沒有支付肴掷。今年公司員工C成為股東,由當事人轉讓2%的股份背传、股東A轉讓8%的股份給員工C呆瞻,工商登記相應變更為:當事人持股48%、股東A持股 34%径玖,員工C持股 7%栋烤。
最近股東A和B通知當事人,說B轉讓10%的公司股份給股東A挺狰。當事人對B說那咱們解除股權代持協(xié)議明郭,你確認一下,但B不予理會丰泊。隨后當事人拿到了股東A和B之間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復印件薯定,里面約定B轉讓5%的股份對價30萬給股東A,股權轉讓協(xié)議上面除了股東A和B的簽名瞳购,還有公司加蓋的公章(因為日常經(jīng)營中由股東A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话侄,當事人不知情)。股東A說由他來對當事人單方承諾B以后不再要求當事人履行代持協(xié)議学赛,以后責任由他來承擔……年堆。當事人對于股東A和B繞過他直接做了這樣一個所謂的股權轉讓,感覺被這兩人合謀算計了盏浇,內(nèi)心產(chǎn)生了極大的不安全感变丧,遂來咨詢律師。
我問當事人绢掰,他與股東A之間在公司章程之外是否有股東協(xié)議來明確雙方實際上各自出資多少痒蓬,對應多少股份童擎,與公司的工商登記不一致,實際以股東協(xié)議為準攻晒。他說沒有顾复,都是口頭的。我說股東A如果現(xiàn)在不承認這一點鲁捏,當事人證明不了實際雙方另有約定的話芯砸,應當以工商登記為準。我問當事人股東A和B之間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里面是否明確B轉讓的股份是登記在你名下你幫他代持的那部分股份给梅,他說沒有明確乙嘀。我說即使股東A和B都認可他們之間的股權轉讓涉及到的5%的股份是來源于你代持的部分,你也認可他們這個股權轉讓協(xié)議有效破喻,B在你名下由你代持的股份還有5%虎谢,當然你可以要求B再支付30萬給你補足出資款……經(jīng)過我的釋明當事人進一步明確了他目前的處境,說再找股東A和B再協(xié)商一輪曹质,看三方是否能夠協(xié)商解決此事婴噩,否則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
“金用火試羽德,人用錢試几莽,錢比時間更能見證人心”。對于這句話宅静,我覺得深以為然章蚣。但往往總有一些人不敢大大方方談錢,覺得談錢太功利姨夹、感情比錢重要纤垂。但是一旦等到發(fā)現(xiàn)光談感情卻最終傷了錢的時候,為啥你們又會捶胸頓足磷账、悔不當初呢峭沦?還不是因為你們高估了與對方之間的感情,實際上經(jīng)不起錢的考驗逃糟。別忘了還有一句老話叫做“親兄弟吼鱼,明算賬”。所以該講商業(yè)規(guī)則的時候就講商業(yè)規(guī)則绰咽,該講親情友情的時候就講感情菇肃,兩者如果混為一團,往往既傷感情也傷錢取募。遇到類似的情況琐谤,我只想說一句:該談錢的時候談錢,先把錢談妥了以后只談感情不好么矛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