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態(tài)復仇是原始社會中一種復仇的習俗。當氏族部落成員遭受其他氏族部落成員的傷害時确镊,則對后者施以同樣的傷害士骤,即所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蕾域。早期奴隸制法律仍保留有這一習慣拷肌。如《漢穆拉比法典》規(guī)定:自由民損壞他人的眼睛,則"應毀其眼"旨巷,若自由民折斷自由民的骨頭巨缘,也要折斷其骨,擊落同等自由民的牙齒采呐,同樣應"擊落其齒"若锁。這種習俗一般在同等社會地位的人之間施行。
在武俠小說中斧吐,故事情節(jié)的跌宕起伏大都是圍繞復仇展開的又固,但是現(xiàn)代法律對于復仇是排斥的,法律通過公權(quán)來解決糾紛煤率,而復仇則是通過私力來解決的仰冠,兩者相互對立。有人說復仇是一種野生的裁判蝶糯,人類天性越是向著它洋只,法律就越應當除它。因為之前的罪惡不過是觸犯了法律昼捍;而報復的行為卻是對現(xiàn)代文明和法治的挑戰(zhàn)识虚。
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有關復仇的故事:
作者||殷嘯虎
在中國古代,復仇是一個倫理與法律糾纏在一起的復雜的社會問題端三。
為親人復仇舷礼,似乎體現(xiàn)的是一個“孝”字;替朋友復仇郊闯,又好像講的是一個“義”字。
但在復仇的同時,又構(gòu)成了對國家法律的公然挑戰(zhàn)团赁。
也正是因為如此育拨,中國古代對于如何處理復仇問題,始終陷入情與法的糾結(jié)之中而難以抉擇欢摄。
《資治通鑒》的開篇就講訴了一個復仇的故事熬丧。
智伯率韓、魏兩家一起攻打趙襄子怀挠,沒想到趙襄子說服了韓析蝴、魏兩家倒戈,反攻智伯绿淋,將智伯殺死闷畸,并滅了智氏一族。
智伯的家臣豫讓為了替智伯復仇吞滞,假扮成奴隸佑菩,潛入趙襄子家里,沒想到被趙襄子發(fā)現(xiàn)裁赠。趙襄子的左右要殺掉豫讓殿漠,但趙襄子不同意,說:智伯一族都被殺光了佩捞,沒有后人绞幌,而他卻要替智伯報仇,真是一個義士耙怀馈啊奄!我躲著他就是了。于是把豫讓放走了掀潮。
但豫讓仍不死心菇夸,為了改變相貌、聲音仪吧,不惜在全身涂抹上油漆庄新、口里吞下煤炭,喬裝成乞丐薯鼠,找機會報仇择诈。
他等趙襄子出行時,躲在橋下出皇,準備在趙襄子過橋的時候刺殺他羞芍。沒想到趙襄子的馬卻突然驚跳起來,使得他又暴露了郊艘。
豫讓知道這一次趙襄子不可能再放他了荷科,于是就懇求趙襄子說:希望你能完成我最后一個心愿唯咬,將你的衣服脫下來,讓我刺穿畏浆,這樣我也算是替智伯報了仇了胆胰。
趙襄子答應他的要求。豫讓拔劍朝趙襄子的衣服連刺了三劍刻获,然后自殺了蜀涨。
從豫讓復仇的故事可以看出,在那個時候蝎毡,如何看待復仇問題厚柳,更多地是從倫理層面考慮的。真正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復仇的沐兵,應當是商鞅變法時制定的秦國法令别垮,其中明確規(guī)定:“為私斗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痒筒≡兹颍”復仇屬于“私斗”,當然被禁止簿透。
這樣的規(guī)定移袍,在當時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民勇于公戰(zhàn)老充,怯于私斗葡盗,鄉(xiāng)邑大治》茸牵”漢承秦制觅够,在對待復仇問題上,法律也是采取限制的態(tài)度:如果兇手已經(jīng)被依法制裁而親屬繼續(xù)尋仇的話巷嚣,要加罪處罰喘先。
法律雖然如此規(guī)定,但實際執(zhí)行卻難免大打折扣廷粒,私下復仇的事例依然層出不窮窘拯。
西漢末年,趙熹的堂兄為人所殺坝茎,他立志為堂兄報仇涤姊。
他約了朋友去仇人家,沒想到仇人全家都臥病在床嗤放,無法與他相斗思喊。趙熹認為“因疾報殺,非仁者心”次酌,不忍下手恨课,要仇人自己躲避舆乔,不要再被他碰到。
仇人病愈后庄呈,自縛去見趙熹請罪蜕煌,但趙熹拒不見他派阱,最后還是找到機會將仇人殺死了诬留。
東漢章帝年間,某人因父親被人侮辱贫母,一怒之下文兑,當場將侮辱者殺死。
案件報到了皇帝那里腺劣,章帝下令免其死刑绿贞,從輕發(fā)落。
后來又以此案為判例橘原,制定了“輕侮法”籍铁。對這樣的處理,尚書張敏認為不妥趾断,他說拒名,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復仇不能減罪,就是因為“相殺之路不可開”芋酌。
所以不久之后增显,“輕侮法”又被廢除了。
三國時曹魏初年脐帝,曾明令禁止復仇:“敢有私復仇者同云,皆族之《赂梗”
但到了魏明帝制定魏律時炸站,又對復仇問題作了變通處理:如果殺人后逃亡的慨蓝,允許家人自行追殺碟刺;但如果遇到大赦或是因過、誤相殺的挡爵,則不許復仇荡含。此后歷朝歷代也不斷發(fā)布命令咒唆,禁止復仇。
北魏時曾下令:凡是不聽官府判決释液,私下復仇的全释,要“誅及宗族”。北周時也規(guī)定:“禁天下報仇误债,犯者以殺人論浸船⊥ǎ”這反過來說明當時復仇行為還是相當普遍的。
法律雖然嚴厲禁止李命,但遇到具體案件登淘,往往又會網(wǎng)開一面。
梁太清元年(547年)曾下令:“不得挾以私仇而相報復封字,若有犯者黔州,嚴加裁問±眩”但僅僅過了三四年流妻,就發(fā)生了一起復仇案件:張景仁8歲時,父親被人所殺笆制,他立志報仇绅这,后來終于砍下了仇人的腦袋祭奠父親,并自縛去官府自首在辆。
太守將案件上報证薇,梁簡文帝下令赦免了他的罪行,還免去了他家的租稅匆篓,以表彰他的“孝行”浑度。
在集中國古代法律之大成的《唐律》中,對復仇問題不再加以專門規(guī)定奕删,這也就意味著至少在法律上俺泣,對復仇行為是按照一般的殺人罪同等對待了。
但其中又有兩項與復仇相關的規(guī)定:一是“祖父母完残、父母為人所毆擊伏钠,子孫即毆擊之,非折傷者谨设,勿論熟掂;折傷者,減凡斗三等扎拣;至死者依常律赴肚。”
也就是說二蓝,對加害者當場反擊的誉券,只要不打死,都可以減輕甚至免于處罰刊愚。二是“祖父母踊跟、父母及夫為人所殺,私和者鸥诽,流二千里商玫』叮”
也就是說,親人被人所殺拳昌,私下和解也是犯罪行為袭异。這也反映出《唐律》在復仇問題上,依然糾結(jié)與情與法之間而難以抉擇炬藤,這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上就充分體現(xiàn)出來御铃。
武則天時,發(fā)生了轟動一時的徐元慶復仇案刻像。
案情其實并不復雜畅买,徐元慶的父親被縣尉趙師韞所殺并闲,徐元慶隱姓埋名细睡,在驛站當了仆役,伺機復仇帝火。后來趙師韞當了御史溜徙,因公出差,恰好住在徐元慶服役的驛站犀填,徐元慶抓住這個機會蠢壹,殺死了趙師韞,然后投案自首九巡。武則天將此案交大臣們討論图贸。
右拾遺陳子昂認為:依法,應當將徐元慶處死冕广;但依禮疏日,應當在處死徐元慶之后,替他立碑加以表彰撒汉。這一建議最終被采納沟优。
在倡導“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的唐朝睬辐,同樣無法破解復仇這一難題挠阁。關于復仇問題,后世依然在爭論溯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