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福建女律師庭審中情緒失控出言不遜應當受到處罰牍疏,但法官在經(jīng)過三次開庭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時,證據(jù)已足以證明被告無罪拨齐、檢察院已申請撤回起訴的情況下仍不敢直接宣告被告無罪鳞陨,為什么?瞻惋!
? ? ? ? 在這起案件中厦滤,交警部門先后做了三次事故責任認定。第一次被告負主要責任歼狼,第二次被告負同等責任掏导,第三次被告負次要責任。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羽峰,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是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重大財產(chǎn)損失的主要責任人趟咆。既然交警部門責任認定被告負事故次要責任添瓷,被告就不抅成犯罪。在如此明確的證據(jù)值纱、檢察院已申請撤回起訴的情況下鳞贷,法官不宣告被告無罪而準許檢察院撤回起訴顯然是錯誤的。
? ? ? 法官的錯誤雖然不能作為律師出言不遜虐唠、不遵守法庭紀律的理由搀愧,但不能不令人深思。在刑事訴訟中疆偿,公訴人和辯護人的訴訟權(quán)利應得到法官的平等尊重和維護咱筛,該案中法官對公訴一方顯然是過份客氣,對辯方就過于嚴苛了杆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