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之前,我都一直深信不疑的是冕杠,所謂“自由”微姊,就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就在剛剛分预,在讀《蘇菲的世界》兢交,讀到康德這一章時,我看到了一句話:“如果你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笼痹,你就不算自由或獨立配喳∑”
納尼?心中一萬個問號飄過界逛。但繼續(xù)往下讀昆稿,突然,豁然開朗息拜。
康德認為溉潭,人分為兩部分:“物質(zhì)的受造物”和“理性的受造物”。
作為一個自然界中和其他生命無異的物質(zhì)存在少欺,我們完全屬于自然界喳瓣,無法擺脫自然法則,受到因果律的支配赞别。在這種情況下畏陕,我們沒有“自由意志”可言》绿希“做自己想做的事”惠毁,是自然物質(zhì)的本性。
然而崎页,作為一個理性的存在者鞠绰,我們可以做出道德上的抉擇§梗“只有在我們追隨我們的‘實踐理性’蜈膨,并因此得以做道德上的抉擇時,我們才有自由意志可言”牺荠。
如若我們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翁巍,“我們可能會成為各種事物的奴隸,我們甚至可能會成為我們的個人中心思想的奴隸休雌。獨立與自由正是我們超脫自我的欲望與惡念的方法灶壶。”
簡單點來說:“當你選擇不要對別人不好時挑辆,即使這樣會違反你自己的利益例朱,你就是在從事自由的行為孝情∮悴酰”
這么看來,“道德法則”和“自由意志”是掛鉤的箫荡。
明白了魁亦,此自由非彼自由。格局與高度不同羔挡,便可生出完全相反的理論洁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