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不長不短,從喜歡籃球到現(xiàn)在已有12年甜害,12年足夠讓人改變很多舶掖,12年我也始終保持對籃球的熱愛,我很慶幸能夠接觸到籃球尔店,讓我在學生時代那躁動的激情得以釋放眨攘。
中學時代主慰,初識籃球,什么都不知道鲫售,只會在放學之后約上玩伴在球場上肆意奔跑共螺,永遠投著不沾框的三分球,無數(shù)次地練習上籃...慢慢的從同學那里聽到了NBA情竹,知道了他的偶像是韋德藐不,還聽到了科比、麥迪這些陌生的名字鲤妥。于是在一個周末的早晨佳吞,一大早就守在電視機前拱雏,等著觀看比賽棉安。在震驚于NBA球員高超的技巧之余,籃球之于我的熱愛甚至超過了當時游戲廳的拳皇铸抑。
自此贡耽,便一發(fā)不可收拾,每個下午球場上總是會有幾個身影出沒鹊汛。夏天酷暑難耐蒲赂,我們約定去附近的池塘玩耍一番,待溫度退去刁憋,便一個個打著赤腳上場滥嘴,直到外面的路燈亮起。
待到高中至耻,自以為可以大干一場若皱,卻不想一山還比一山高,無奈只能低調打球尘颓。但也很慶幸班上有一群打球的同學走触,上課時,籃球報紙疤苹、雜志輪番傳閱互广,只差沒叫老師一起欣賞了,放學后便時常和隔壁班約戰(zhàn)卧土,可是勝少負多......只得安慰自己惫皱,享受比賽就好。
《那些年》里說過每個故事都有一個胖子尤莺,而這個胖子恰好就是我的大學室友旅敷,反正所有胖子的外號就叫胖子,所以我就叫他胖子缝裁,胖子有著拿手的中投扫皱,手感好起來對手只想拿球回家足绅,可是他有一個致命的弱點——不會上籃乃秀,果然上帝在給你開窗的時候會悄悄把門給關上躺涝。
高爺是我們院隊的主力厌小,他的偶像是艾弗森散劫,運球也像扑浸,高爺除了球打得好谋竖,還有一個特點宰译,飯量特大不皆,他跟我說過他的英雄事跡进苍,他高中有次打完比賽后和隊友吃飯加缘,一個人硬是吃了7大碗米飯,最后店家的飯全都被吃光了觉啊,他還沒飽拣宏!所以后來我每次和他一起吃飯的時候都勸他少吃點,指不定老板哪天把我們趕出去杠人。
文少是最不服我的人了勋乾,每次打球都找我單挑,可每次贏了他之后他都不認輸.
大學里的日子美好得讓人難以忘記嗡善,我們一起肆意地打著籃球辑莫;一起圍坐在宿舍,分享著自己的偶像拿到總冠軍的喜悅罩引;一起喝著啤酒擼著串各吨,大談人生理想。席慕蓉說過袁铐,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揭蜒。確實太倉促,讓我還沒能好好回味這令人難忘的時光昭躺,6月轉眼就來了忌锯。
現(xiàn)在,早上鬧鐘將你叫醒领炫,刷牙洗臉偶垮,一個人擠上擁擠的地鐵去上班,下班回家帝洪,做一點簡單的晚餐似舵,追劇,翻翻朋友圈葱峡,11點睡覺砚哗。周末偶爾去公園的籃球場,投進一個三分球砰奕,可你卻沒有那種興奮感了蛛芥。
你明白了提鸟。
你愛籃球是愛和他們一起學習如何上籃的喜悅;
你愛籃球是愛和他們一起追尋偶像的熱血仅淑;
你愛籃球是愛和他們一起互爭高下的斗志称勋。
可你為什么還愛著籃球呢?
或許涯竟,心里還在期待著什么罷了赡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