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是美國著名黑人運動員秕重,大明星不同。二十多年前的一天夜里,洛杉磯警方接到報案悲幅,有一起謀殺案套鹅,死了兩個人。一調查汰具,發(fā)現(xiàn)死者之一是辛普森的前妻卓鹿。雖然兩人離婚,但是辛普森家離這里不遠留荔,為了保護辛普森的安全吟孙,警方就帶人去了。這一去可不得了聚蝶,發(fā)現(xiàn)了很多證據(jù)杰妓,包括血跡和帶血的作案工具等等。很快碘勉,警方就判斷辛普森是兇手巷挥。逮捕,起訴验靡,都沒有問題倍宾,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辛普森拒不認罪請了算是當時全美最牛逼的律師團隊來辯護胜嗓,由此展開了一場“世紀大審判”高职。
審判過程很有意思,耗時也相當長辞州,最后的結果是陪審團認定辛普森無罪當庭釋放怔锌。多年之后,辛普森居然還出了一本書,叫《假如我做了》埃元,其實就是詳細描寫了當年是怎么把前妻殺掉的(當然涝涤,他說了是如果)。這么一個證據(jù)確鑿的案件嫌疑人怎么就被無罪釋放了呢亚情。作者借用這個案例妄痪,簡要的介紹了美國的司法。
法庭上有法官楞件、檢方、被告和陪審團裳瘪。先說法官土浸,法官不負責判斷,作用就像運動場上的裁判彭羹,保持場上的公正黄伊,要求各方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審判。判斷被告是否有罪屬于陪審團的責任派殷。陪審團的選擇也是很復雜的過程还最,在各個方面進行評估,還需要檢方和被告都同意的人才可以作為陪審團成員(對于這一起要案毡惜,陪審團的選擇就花了四個多月)拓轻,寫保證陪審團是完全的普通人,必須要保持公正(不用情感等等判斷经伙,只看證據(jù))扶叉,稍有偏頗甚至會被剔除,由替補補上帕膜。陪審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可以回家枣氧,也不能看相關報道,以免被輿論垮刹、評論干擾达吞。
檢方和被告在法庭上也是平等的,并不是檢方代表“正義”就比被告(這個時候是犯罪嫌疑人荒典,在未判決前是無罪的)高一等酪劫。檢方和被告依次在法庭提交證據(jù),傳喚證人种蝶。沒有想象中雙方的唇槍舌戰(zhàn)契耿,因為在法庭上,雙方幾乎不會有對話螃征,最多就是對證人進行提問搪桂,以獲取有利的證詞。這其中,證據(jù)首先由法官來判斷踢械,哪些可以呈給陪審團作為證據(jù)(保護隱私酗电,排除與案件無關的證據(jù))。
這一切的原則就是“寧可錯放一萬内列,不能錯殺一人”撵术。這可能與我們認為的“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不一樣话瞧,但是這就是美國精神嫩与。當然,嫌疑人想要逃脫法律的制裁還是相當難的交排,辛普森和他的律師團隊不知道做了多少工作才找到漏洞划滋,向公正的陪審團證明了檢方提供的證據(jù)無效。
審判之后埃篓,有兩個問題处坪,一是“你認為辛普森殺了人嗎”,大多數(shù)美國人都認為是的架专,第二個問題“你認為辛普森有罪嗎”同窘,大多數(shù)人猶豫一會后會回答,沒有部脚。原因也很簡單想邦,辛普森殺人的事實可以說是板上釘釘,但是檢方的不職業(yè)和不規(guī)范沒能提供足夠的證據(jù)睛低。所以陪審員作為一個人知道辛普森是罪犯案狠,但是作為陪審員,在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钱雷,必須公正的釋放辛普森骂铁。這是法律,與公平正義罩抗,道德道義無關拉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