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這類非黑即白的人明也,總是可以棱角分明地指出喜歡與不喜歡宣虾。
要說最喜歡,那非《簡愛》莫屬了温数,沒有之一绣硝,就是最喜歡的!
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撑刺,是10年之前鹉胖。在圖書館,連續(xù)花了四個半天讀完的够傍。
其實甫菠,當(dāng)時也沒太讀懂,對故事發(fā)生的背景也不了解冕屯,甚至不知道愛情是什么寂诱,稀里糊涂地看完了一本厚厚的愛情小說。
當(dāng)然安聘,直到現(xiàn)在痰洒,我也沒弄明白愛情是個什么玩意兒!傳說中的可遇不可求吧浴韭,遇見已經(jīng)很好了丘喻,不必奢求。
書中的愛情故事念颈,并不是特別完美無暇仓犬,倒是有一種落日殘荷的頹敗之美,很耐看舍肠,經(jīng)得起時間打磨的那種搀继。
如果特別追求完美,那可能不太能喜歡這本書翠语。喜歡倫勃朗叽躯,就很難再欣賞莫迪里阿尼了,因為風(fēng)格太不同肌括。
這本書的整體格調(diào)点骑,和莫迪里阿尼的人物畫像差不多,寥寥幾筆谍夭,就能勾勒出靈魂黑滴。
簡愛,性格堅硬得像一塊鋼板紧索,內(nèi)心通透得如水晶一般袁辈,敢于反抗現(xiàn)實,并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珠漂。
穿越到現(xiàn)在晚缩,也是鋼鐵直女一枚尾膊。要是在后宮,恐怕是活不過三集……
盡管如此荞彼,她一路走來冈敛,也是披荊斬棘,死死地把命運攛在自己手里鸣皂,未曾松懈半分抓谴。
喜歡她那種不向現(xiàn)實低頭的倔強,盡管她個子矮小寞缝、長相平平齐邦,但面對高高在上的羅切斯特,毫不怯懦地索求靈魂平等第租。
簡愛活得像她自己措拇,勇敢而又堅毅!書中大段的內(nèi)心獨白慎宾,是整本書的精華所在丐吓,不過我十年之后才讀明白一點。
大概能讀懂這本書的趟据,也多多少少都是受過傷的吧券犁!
那也無妨,作者寫一本書汹碱,并不是為了讓誰去讀懂的粘衬。我們看一本書,也不是為了讀懂作者咳促。
有時候稚新,我們只是想在書中找到另一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