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登小額貸款(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城北分公司與陳廣勝种呐、馬光輝等企業(yè)借貸糾紛案 (2016)最高法民申2827號
【裁判要旨】
本院認為,本案系再審審查案件弃甥,應當依據再審申請人的申請再審事由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爽室。
首先,關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錯誤的問題淆攻。
1阔墩、關于貸款期限。富登城北分公司和陳廣勝于2013年9月2日簽訂了兩份《貸款合同》瓶珊,《貸款合同》明確約定“單次提款的期限由《額度使用確認書》確定”啸箫,《額度使用確認書》第5.1條則約定“本確認書項下提款之本金歸還,嚴格依據本確認書附件之《扣款計劃表》的本金償還金額”伞芹。因此忘苛,《貸款合同》、《額度使用確認書》和《扣款計劃表》均是本案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唱较,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扎唾。基于當事人“單次提款的期限由《額度使用確認書》確定”的一致意思表示南缓,即使《額度使用確認書》并非與《貸款合同》同日簽訂胸遇,原判決根據《額度使用確認書》記載內容確定貸款期限為36個月,并無不當汉形。
2狐榔、關于《扣款計劃書》。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获雕,當事人雙方確實應“簽署《額度使用確認書》及對應的《扣款計劃表》”薄腻,雖然陳廣勝未在《扣款計劃表》上簽字,但陳廣勝于《貸款合同》簽訂日即簽署了《代扣授權書》届案,授權富登城北分公司通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統(tǒng)代扣庵楷,其后陳廣勝三次還款金額與《扣款計劃表》載明的每期應歸還本息金額完全一致,這從履行還款義務的事實證明了陳廣勝不僅知曉而且認可《扣款計劃表》的內容楣颠,故原判決認定《扣款計劃表》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尽纽,并無不當。
3童漩、關于已償還的款項如何扣付本息的問題弄贿。陳廣勝已償還的款項先抵扣本金符合《扣款計劃表》的約定,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二十一條即“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矫膨,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差凹,應當按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期奔、利息、主債務的順序抵充”的規(guī)定危尿。陳廣勝主張應全部抵扣借款本金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呐萌。
4、關于《貸款合同》是否已解除以及陳廣勝是否違約的問題谊娇》喂拢《貸款合同》約定,富登城北分公司“無法正常济欢、及時從陳廣勝賬戶扣款或扣款不足額時赠堵,有權解除本合同及雙方間其它貸款合同,并宣布全部貸款提前或即刻到期”法褥,因此茫叭,富登城北分公司加速《貸款合同》到期并要求陳廣勝償付本息并承擔違約責任符合當事人之間的約定。陳廣勝關于合同未到期挖胃、其未違約的主張亦缺乏事實依據杂靶。因此梆惯,陳廣勝關于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的主張不成立酱鸭,本院不予支持。
其次垛吗,關于原判決的法律適用是否錯誤的問題凹髓。
富登小額貸款(四川)有限公司是經金融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獲取貸款發(fā)放的資格怯屉,但其性質并不是金融機構蔚舀,富登城北分公司是其分支機構,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二款即“經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锨络,因發(fā)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yè)務引發(fā)的糾紛赌躺,不適用本規(guī)定”規(guī)定的不適用該規(guī)定之列。因此羡儿,原判決適用民間借貸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本案貸款利率及罰息的上限并無不當礼患,不存在適用法律錯誤的情形。
第三掠归,關于罰息的計算是否超出當事人主張范圍的問題缅叠。
由于富登城北分公司并非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故原判決根據民間借貸的相關規(guī)定認定“罰息應以剩余本金為基數虏冻,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四倍計算肤粱,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未超出當事人的主張范圍厨相。 第四领曼,關于馬光輝鸥鹉、陳蕾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認定錯誤的問題。馬光輝悯森、陳蕾并未就本案申請再審宋舷,亦未授權陳廣勝申請再審,故上述問題本案不予審查瓢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