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篮条,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清風”與“清鳳”之間的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進行在線宣判,法院一審判決全額支持原告賠償訴請梦重,被告方杭州富陽某紙業(yè)公司及陳某共同賠償原告集團經濟損失100萬元兑燥。
兩個產品通過對比可以明顯看到,兩個產品存在高相似度情況琴拧,無論是使用的商標、包裝上的文字嘱支、字形蚓胸、圖案、色彩及排列組合除师、構圖布局等方面均構成近似沛膳,嚴重誤導消費者,形成混淆汛聚,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锹安,也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被告的侵權行為早在2012年11月28日倚舀、2015年5月8日叹哭、2017年9月22日、2019年2月28日被給予警告及行政處罰痕貌,被告在主觀上惡意侵權风罩,已嚴重影響原告產品的品牌形象《娉恚“清風”品牌系列生活用紙在全國生活用紙市場擁有較高的占有率及美譽度超升,被告的侵權行為不僅侵犯原告合法權益入宦,也影響了原告用戶對原告產品的正確認知,對品牌具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室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