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 當事人A與B公司發(fā)生勞動爭議糾紛荐吉,遂以B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經(jīng)過勞動仲裁程序后訴至法院口渔。A的勞動爭議案件中的訴訟請求样屠,除一般勞動爭議案件都會主張的經(jīng)濟補償金、違法解除的雙倍賠償金以外缺脉,還有一項特殊的痪欲,是向B公司為主張,支付其報銷的款項36000元攻礼。法院對該筆款項進行了審理业踢,查明得出,該款項未支付的原因系A提供的報銷票據(jù)不符合B公司公示的報銷財會制度礁扮。該勞動爭議糾紛經(jīng)過了一知举、二審程序,A的報銷主張均因上述原因未得到支持太伊。
? ? 在勞動爭議案件二審程序生效后雇锡,A又以不當?shù)美麨槊麑公司訴至法院。A主張的款項仍然是報銷款項36000元僚焦,但其理由是锰提,A?向B公司申請報銷該筆款項,但B公司未同意該申請,故B公司屬于不當?shù)美⒅猓瑧斢枰苑颠€边坤。
解讀:?
? ? 法院受理該案后,首先審查了該案是否系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谅年,屬于重復訴訟茧痒。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就已經(jīng)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訴踢故,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文黎,構成重復起訴:(一)后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二)后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殿较;(三)后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耸峭,或者后訴的訴訟請求實質(zhì)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案例中淋纲,A雖然是以不當?shù)美麨橛善鹪V劳闹,但是其訴請的實質(zhì)是認為爭議的錢款應當由B公司支付給其。但是經(jīng)過原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洽瞬,該款項B公司有理由拒絕其報銷申請本涕。那么A起訴的本意在于否定前訴裁判結果,構成重復訴訟伙窃。
? ? 雖然菩颖,司法解釋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是,“裁判發(fā)生法律效力后为障,發(fā)生新的事實晦闰,當事人再次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鳍怨∩胗遥”但是,當事人對于特定款項性質(zhì)的不同解讀鞋喇,是不能認定為“新的事實”声滥。比如案例中,在勞動爭議訴訟時侦香,A認為36000元是其作為B公司職員要求支付報銷的代墊款項落塑;其后在新的訴訟中,又將自己視為與B公司為平等的民事主體鄙皇,要求B公司返回不當?shù)美叨摹km然,A對于該款項做出了不同的解讀伴逸,但是這并不是因為發(fā)生了的新的事實缠沈,并且該事實也不是在勞動爭議裁判文書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后才產(chǎn)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