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符合結婚的條件刽射,雙方自愿結婚的,可以辦理結婚登記脊僚,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相叁,成為合法的規(guī)定遵绰。但有些婚姻違反規(guī)定造成婚姻無效,民法典中婚姻無效財產(chǎn)怎樣分割的?
一增淹、民法典中婚姻無效財產(chǎn)如何分割
民法典規(guī)定椿访,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無效,按同居關系處理虑润,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chǎn)成玫,由雙方協(xié)商分割,協(xié)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拳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哭当,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冗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钦勘。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亚亲,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彻采。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chǎn)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chǎn)權益捌归。當事人所生的子女肛响,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惜索,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特笋。
二、無效婚姻的救濟途徑
1.行政救濟
登記結婚行為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巾兆,因登記審查不嚴而造成的無效婚姻猎物,理所當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自行糾錯,撤銷錯誤登記臼寄。在這種救濟途徑下霸奕,行政訴訟應當作為行政自行糾錯的后置程序,即當受害人在行政機關不愿意撤銷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吉拳,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质帅,要求撤銷結婚登記,法院審查相關登記材料的基礎上留攒,可以做出撤銷登記的判決煤惩,以達到法律和事實的統(tǒng)一。
其中炼邀,代領結婚證中可 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代領人魄揉,冒領結婚證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冒領者,騙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騙一方拭宁。
2.民事訴訟救濟途徑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洛退,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撤消“欺詐”婚姻瓣俯,法院在受理后,應審查無效情形兵怯,進行確認彩匕。代領結婚證的,應根據(jù)受害方意志進行撤消;冒領結婚證的媒区,應確認無效驼仪,通知行政機關予以撤銷登記;騙婚的,除認定婚姻無效袜漩,通知行政機關依法撤消外绪爸,還要通知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宙攻。
通過分析可以知道奠货,依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粘优,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仇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雹顺,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