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園計劃”源于1996年馬來西亞對外國退休老人實施的一項居住計劃“銀發(fā)族項目”,后因該項目實施效果良好,2002年馬來西亞政府決定把“銀發(fā)族項目”正式更名為“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赶熟。
“第二家園計劃”自執(zhí)行以來,以其辦理周期快陷嘴、手續(xù)簡單映砖、一人申請全家移民等福利,吸引了不少外國人申請灾挨。不過邑退,這個從1996年就開始執(zhí)行的政策竹宋,在今年又有新的調整!
新政策主要修改以下幾處內容:
第一項:子女貼簽期限
原:隨行子女獲得第二家園簽證批復可貼簽到護照有效期滿地技。(21周歲以下的孩子第二家園簽證可根據護照有效期貼簽蜈七,護照過期后未滿21周歲可更新護照登陸馬來西亞續(xù)簽第二家園簽證,如護照過期時孩子是18周歲莫矗,更新護照后護照有效期是十年飒硅,可根據護照有效期貼簽第二家園到28周歲左右。)
新:隨行子女獲得批復只能貼簽至21周歲作谚;而后只能獨立再申請狡相。
注:新舊政策都需隨行子女未滿20周歲零六個月以下之前才能遞交
第二項:車輛免稅政策
原:第二家園申請人(包含主申配偶)可在獲批登陸貼簽后一年內在馬來西亞購買一輛進口車,包括各類車型食磕,免稅率高達30%尽棕。
新:于2017年12月31日后僅混合引擎車及部分本地車型可享受30%免稅。
第三項:匯款政策
原:馬來西亞本地開設的所有銀行賬戶彬伦,有關銀行30萬馬幣匯入款可從非馬來西亞各國匯入(除以色列外)等值30萬馬幣滔悉。
新:2018年即日起僅中國銀行開設的馬來賬戶出具新政策,非中國境內的(包括香港)銀行賬戶匯入馬來西亞中國銀行等值30萬馬幣的資金需提供合法資金證明单绑,其他銀行目前無變化回官。
雖然修改了新政策,但馬來西亞第二家園給予喜歡這片美麗土地的外國人的福利搂橙,依然沒變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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