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刑事證據(jù)推理
本書主要研究主題:理性證明過程研究。
本章主要探討證明過程中所使用的基本的假定和概念:事實龄糊、證據(jù)逆粹、世界知識;證明過程的不同階段炫惩;關于證明過程中使用的各種推理和推論類型相關的某些一般概念背景僻弹。
2.1 事實、證據(jù)與一般知識
證明過程的核心概念:事實他嚷、證據(jù)蹋绽、一般知識。
2.1.1 待證事實和待解釋事實
事實類型:
目前筋蓖,事實表示用一個已證成的命題表達成立事態(tài)卸耘,需要解釋或證明的命題成為待解釋項/待證項。
2.1.2 證據(jù)
證據(jù):積極或消極影響我們關于一個特定命題之信念的全部信息粘咖。
證據(jù)材料與推論命題分離的重要性:證據(jù)材料的存在不代表所證明事實實際發(fā)生過蚣抗。
普通法對證據(jù)的區(qū)分:直接證據(jù)&情況證據(jù)(受到安德森的批評)。
安德森對證據(jù)的劃分:
安德森-證據(jù)的類型:【5.2.1繼續(x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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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詞證據(jù):
這里討論兩種常見的言詞證據(jù)類型和特征:
I 證人證言:
※安德森-證人證言三大特征:①誠實性(自我相信)瓮下;②客觀性(記憶正確)忠聚;③觀察敏感性(是否正確觀察)。
強化或弱化證人證言可信性的方法唱捣,或針對上述某個具體特征两蟀,或針對性弱一些而間接影響上述三個特征。
某種程度上震缭,法律決定著證人證言能夠以何種方式使用赂毯。傳聞證據(jù)在許多司法管轄區(qū)域不可采,但在荷蘭可以得到采信。不可才或無效言詞證據(jù)對證明過程而言仍具有意義党涕,特別是用于偵查階段烦感。
II 專家證言
基于只有專家才知道的專業(yè)知識。
在一些方面膛堤,專家證言有別于普通證人證言:如意見證言可采手趣。
專家證言須認真考慮,因其可能有意或無意犯錯肥荔,如偏見绿渣、對某些人定的錯誤解讀、收集和測試證據(jù)材料的程序質量不高等燕耿。
※一項重要的制約機制:確保專家的作證內容與該領域其他專家看法相一致中符。
實物證據(jù):
包括所有非言詞證據(jù)材料。如文書(很重要)誉帅、視頻和錄音淀散、印跡和痕跡、源于人體的材料蚜锨、物體等档插。
非文書實物證據(jù)往往需要首先進行解釋,才能夠得出有意義信息亚再。
實物證據(jù)的最重要特征:真實性郭膛。
確保真實性:考慮“保管鏈”。
下圖是本節(jié)內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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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一般知識與概稱陳述
一般知識:特定共同體廣泛接受的知識针余。
一般知識與經(jīng)驗知識可能發(fā)生重疊,雖然無法確定知識來源凄诞,但是各司法管轄都存在“司法認知”做法圆雁。
知識庫:“存儲”于推理者頭腦中的關于世界的一般常識知識,假定一般知識與經(jīng)驗知識存儲于其內帆谍。
這種世界知識可能體現(xiàn)為簡單事實伪朽,也可能體現(xiàn)為概稱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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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稱陳述并不普遍為真汛蝙,因此人們往往以通常烈涮、往往、有時等術語限定之窖剑,本書則是假定概稱陳述僅僅具有可廢止性成立的特征坚洽。
概稱陳述可改寫為“如果……那么……”,因此其與圖爾敏的“保證”西土、沃爾頓的“論證圖示”讶舰、瑞特的“缺省”可以相提并論。
安德森-概稱陳述的特征:
特文寧-概稱陳述“必要且危險”——可能基于成見或錯誤的信念,未必能夠得到共同體中每個人的贊同跳昼。
安德森-科恩是錯誤的——幾乎不可能達成一般共識般甲;不應當將知識庫作為一個組織良好的概稱陳述數(shù)據(jù)庫,相反鹅颊,我們的知識具有復雜的結構敷存。概稱陳述經(jīng)常以不定、模糊堪伍、充滿價值的方式被表述锚烦,且其來源也無法確定。我們難以區(qū)分事實與虛構杠娱、經(jīng)驗性陳述與價值判斷挽牢。
總之,概稱陳述以及有關這些概稱陳述存在一個清晰認識共識的概念都是危險的摊求,其可能是無效的禽拔。一個“清晰的認知共識”也是不存在的。這個知識庫還可能包含其他更加復雜的知識結構室叉。
主要危險之一:概稱陳述在推理過程中往往是默示的睹栖,無法在個案中接受檢驗。
因此茧痕,安德森提出了一些評價概稱陳述和知識似真性的協(xié)議野来,克勞姆八格等致力于將概稱陳述明示化,并盡可能清晰載明踪旷。
2.2 證明過程:發(fā)現(xiàn)曼氛、追問與證成
(圖片關鍵詞:結果,輸入令野,發(fā)現(xiàn)舀患,追問,證成气破,最佳假設)
表2.1 證明過程(改編自Nijboer and Sennef, 1999)
尼泊爾聊浅、納弗森-證明過程的目的:解釋性證成——恰當?shù)淖C成不僅要符合某種理性標準,還要清晰地闡釋選擇這一假設的理由现使,并且這種闡釋不僅對于推理者而且對于第三方而言都能夠講得通低匙。
證明過程不僅關注理性地證明某人選擇一項假設的理由,而且關注這些理由的澄清碳锈。
1.證明過程通常要折返重做之前的步驟顽冶。
2.總體的證明過程還包含多個“子過程”,構成一個較大假設的幾個較小假設得到獨立檢驗售碳,并隨后納入該主假設渗稍。
3.各個語境之間還存在重疊佩迟,一個語境為另一個語境提供輸入。
證明過程的此種復雜結構使得對于每一個語境的構成成分尚未達成明確共識竿屹。本書無需厘清這一問題报强,只要認識到,證據(jù)推理包含發(fā)現(xiàn)拱燃、檢驗(“追問”)和證成假設的反復過程即可秉溉。
2.2.1 調查、審判和證明過程
證明過程包含三個語境:發(fā)現(xiàn)碗誉、追問召嘶、證成。這不局限于刑事證明過程哮缺。
而刑事證明過程有一些特殊之處:初始線索→假設情節(jié)弄跌。
德普特-案件四大類:清晰型案件、驗證型案件尝苇、調查型案件铛只、搜查型案件。
這種刻畫刑事調查證明過程的方法與發(fā)現(xiàn)糠溜、追問淳玩、證成語境在一些方面相契合。eg.搜查型案件中:發(fā)現(xiàn)假設情節(jié)→追問語境中調查非竿、驗證→對具體情節(jié)提供清晰型證明→結束調查蜕着,并啟動審判階段。
審判階段(決策階段):進入具體追問語境红柱,待證項已事先確定(起訴狀)承匣。
那么,一個完整的刑事證明過程锤悄,就是從初始線索到定罪或無罪釋放的刑事法律程序韧骗。
尼泊爾-刑事程序與證明過程的對應:
但是,尼泊爾指出铁蹈,美國在陪審團制度下宽闲,法律程序中不存在證成語境众眨。
2.3 證明過程中的推理
可廢止推理:關注是否有理由相信某個命題握牧,那些新知識可能改變這種信念。
一種觀點:如果一個命題能夠在論辯探究中經(jīng)受住批評娩梨,我們就有理由相信該命題為真沿腰。
2.3.1 回溯推理與最佳解釋推論
三種推論形式的區(qū)別:
演繹推論:全稱量化前提→某個結論——嚴格推理;
歸納推論:某個具體例子→某個全稱量化結論——可廢止推理狈定;
回溯推論(解釋性推理):某種觀察→某個可能假設——可廢止推理颂龙。
回溯推理圖示:
解釋性推理的一個重要特征:提供新假設习蓬。∴是想象性的措嵌、創(chuàng)造性的躲叼、能夠避免無知的。
伊科-創(chuàng)造性程度取決于是否居于先前經(jīng)歷企巢。
尚克-三種解釋觀察的方式:1.參考類似案例枫慷;2.為該事件找到一個更加一般性的解釋模式;3.最為困難-從頭開始建構一個新解釋浪规。
“觸發(fā)”假設(通過回溯推理推論出一個假設)后或听,進行預測性推理。預測性推理指引我們找到新證據(jù)笋婿。
發(fā)現(xiàn)語境不僅涉及在給定某種證據(jù)的情況下發(fā)現(xiàn)新假設誉裆,而且涉及在給定某些假設的情況下發(fā)現(xiàn)新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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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頓-回溯推理:“智慧的猜想”缸濒,對被觀察現(xiàn)象的似真解釋足丢。
通過預測潛在的可觀察物并試圖為其尋找證據(jù),我們在某種意義上啟動了追問語境——考察當下被追問的假設是否能解釋更多的觀察绍填。
問題是:是否存在能夠比當下假設更好地解釋該證據(jù)的其他假設霎桅?如何檢驗和比較各種假設?
最佳解釋推論(IBE):檢驗和比較各種假設讨永。不是個單一的推論步驟滔驶,而是一個一般術語,用于描述關于假設幾種推理方式的組合卿闹,本質上涉及證明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重要的推論類型:構建假設揭糕、檢驗并比較假設、選擇最佳假設锻霎。
如何比較并選擇假設(即選擇標準)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著角,將在3.2.4、4.4節(jié)討論旋恼。
2.3.2 運用證據(jù)的因果性推理
因果性推理證明的構建方式:指出某個被觀察事實(證據(jù))成立吏口,因為發(fā)生了導致其出現(xiàn)的其他事實(犯罪)。
因果性推理vs.證據(jù)性推理辨析:
1.區(qū)別:
因果性推理是運用“c是e的原因”這種形式的因果性概稱陳述的推理冰更;
證據(jù)性推理是運用“e是c的證據(jù)”這種形式的證據(jù)性概稱陳述的推理产徊。
2.聯(lián)系:密切相關。
①如果我們已有一項因果性概稱陳述“c導致e”蜀细,那么我們也通常會接受“e是c的證據(jù)”舟铜。(但這兩種都是可廢止的。)
撒加德-我們在接受證言E*是事件E的證據(jù)時奠衔,實際上默示地做出了一項因果判斷谆刨,即證人之所以陳述E*是因為該證人真的相信E發(fā)生塘娶。
帕爾多、艾倫-解釋具有“自我證明”性質痊夭。
②解釋關系中也明顯體現(xiàn)著因果性推理和證據(jù)性推理之間的緊密關系刁岸,某項解釋及其所解釋命題之間存在相互強化的關系。
撒加德-如果命題c描述的事態(tài)是導致命題e描述的事態(tài)發(fā)生的“因果過程”之一部分她我,則命題c解釋命題e难捌。????????? 如果對于我們相信為真的命題e存在一個似真解釋c,那么命題e將更加可信鸦难;如果解釋c能夠解釋我們相信為真的命題e根吁,則解釋c將更加可信。
③因果性推理和證據(jù)推理需要結合使用合蔽。
形式的人工智能模型:
預測性推理-多被建模為運用因果性概稱陳述的推理击敌。
解釋性推理-可采兩種方式建模。
建模解釋性推理的三種方式:
①證據(jù)性概稱陳述(見下圖)拴事;
②因果性概稱陳述(見下圖)沃斤;
③解釋性概稱陳述:“a解釋b”——這種解釋關系有對稱性,既可建模為“煙霧解釋火”刃宵,又可建模為“火解釋煙霧”衡瓶。-撒加德、約瑟夫森牲证。
分離規(guī)則:形式系統(tǒng)中的基本變形規(guī)則哮针。它規(guī)定:由某系統(tǒng)斷定或肯定A和A→B,可以推得該系統(tǒng)也斷定B坦袍。這個變形規(guī)則的圖示是:
此規(guī)則解釋后十厢,就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運用因果性概稱陳述的解釋性推理往往等同于回溯(觀察→假設)捂齐,但不完全等同蛮放。這種推理還可以運用證據(jù)性概稱陳述或解釋性概稱陳述建模。但是奠宜,人工智能領域包颁,解釋性推理往往被建模為運用因果性概稱陳述的推理,在這個意義上压真,“回溯”=運用因果性概稱陳述肯定后件的推理娩嚼。
本書用語的厘清:
“回溯”:本書使用狹義解釋,將其等同于運用因果性概稱陳述的解釋性推理榴都。
觀察→假設的推理:簡單稱為“解釋性推理”待锈。
前提→結論的推理:不稱為“演繹”漠其,因為不總是演繹有效嘴高。稱為“分離規(guī)則風格的推理”竿音。
2.3.3 關于動機與行為的推理
進行因果關系推理時,可以從物理立場和故意立場兩個視角區(qū)分因果關系拴驮,即動機或目的指引的一種理性人的行為春瞬。
動機vs.目的:
廣義動機是指一個人的價值和情緒以及與某種外部觸動事態(tài)或事件的結合整體;
狹義動機本質上是指某一人或某一群人持有的抽象概念套啤、原則宽气。可以期待人們會積極或消極地推動目的潜沦;
一個動機可能導致不同的目的萄涯,該動機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得到滿足;
廣義的動機區(qū)別于目的唆鸡,前者包含外在于主體的某些因素涝影;
狹義的動機與目的之間區(qū)別模糊,當下假定目的是受到積極并立即追求的事物争占,而狹義的動機是一個主體所遵循的但無需總是得到其積極推動的更加抽象的原則燃逻。
品格:證明某人動機的品格證據(jù)可采。
證明過程的所有階段臂痕,動機都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伯襟。
動機→臨時假設→找到這類人充實假設→(品格)檢驗是否正確動機→檢驗是否存在其他更好的滿足動機的方式。
即使是無動機犯罪也可被涵蓋在目前對動機和品格所作的廣義定義之下握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