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已經(jīng)寫了很久影評棺牧,但這還是第一次寫書評巫糙,好緊張。
蕾秋·喬伊斯的《一個人的朝圣》講述了哈羅德·弗萊的故事颊乘。六十歲参淹,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沒有升遷乏悄,沒有朋友浙值,沒有敵人。
哈羅德膽小纲爸,一輩子彎著腰亥鸠,習慣像影子一樣悄無聲息妆够。哈羅德害怕识啦,以至于當唯一的兒子溺水時,他停下來解鞋帶神妹。
哈羅德勇敢颓哮,安靜而勇敢。87天鸵荠,627英里冕茅,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蛹找!
整部小說讀來讓人感到沉甸甸的姨伤。這是一次空間旅程,也是一次時間旅程庸疾。不僅是哈羅德乍楚,也是作者、讀者届慈,對自己走過的路的重新審視徒溪,重新讀懂愛情、友情金顿、親情臊泌。
可能走到最后,哈羅德依然是一個失敗的丈夫揍拆、缺席的爸爸渠概,但那顆日漸麻木的心開始悸動,在花甲之年嫂拴,收獲了整個人生高氮。
當哈羅德憶起那個舞池時慧妄,他已經(jīng)想不起來是什么逗得莫琳哈哈大笑。我不再去追尋那一個答案剪芍,我只需要塞淹,哈羅德安靜而勇敢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