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詐騙罪無罪案例,具體應該如何裁判”問題的案例檢索報告
一腮介、檢索目的
就“詐騙罪無罪案例肥矢,具體應該如何裁判,有沒有具體標準”的問題,本院在類案智能推送系統(tǒng)中進行類案檢索甘改。
二旅东、檢索關鍵詞
詐騙罪、無罪十艾、安徽省抵代。
三、檢索案例
1.馬方太詐騙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二審
審理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號:(1999)皖刑終字第297號
審判時間:2001-04-27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上訴人馬方太介紹引進的萬年新技術是真實的忘嫉。日本公民善浪八弘作為中介人將這一技術引進宿州市荤牍,向宿州市提供了訂立合同的中介服務;日本公民藤島智晃將萬年新技術轉讓給中方庆冕,并提供了技術資料康吵。日方按約定取得的中介費和技術轉讓費均符合法律規(guī)定。善浪八弘访递、藤島智晃晦嵌、平崗真治的收款收據和有關機構提供的書證證明日方已表示從馬方太處收到了中介費、技術轉讓費和市場開發(fā)費拷姿。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馬方太詐騙了滯留在其公司賬戶上的中介費和技術轉讓費的證據不足耍铜。雖然新日本科學技術株式會社簽訂合同后被宣告破產。但未影響中日雙方技術轉讓跌前,也沒有影響日方投資棕兼。上訴人馬方太在介紹引進萬年新技術和參與簽訂合同過程中雖有不誠實表現(xiàn),但尚無充分證據證明其有單獨或者伙同日方非法占有中方財產的目的和行為抵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三)項伴挚、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一灾炭、撤銷安徽省宿縣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1998)宿中刑初字第23號刑事判決茎芋。
二、上訴人馬方太無罪蜈出。
三田弥、沒收的馬方太個人財產310萬日元和980美元予以退還。
本判決系終審判決铡原。
2.劉大平詐騙罪二審刑事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二審
審理法院: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3)亳刑終字第00076號
審判時間:2013-12-13
本院認為:對控辯雙方的意見偷厦,本院綜合評判如下:首先,根據審理查明事實燕刻,劉大平并非完全虛假承諾只泼,而是實施了購買車輛、入戶卵洗、協(xié)調上線等一系列實際履行合同的行為请唱。對于劉大平是否可能辦成上線手續(xù)的問題,由于劉大平身份特殊,宏大公交公司的設立及已有公交車輛上線運營均由劉大平負責操辦十绑,故不能推定劉大平在簽訂合同之時就明知其不可能辦成入戶及上線手續(xù)聚至;其次,商業(yè)往來中存在利潤或差價屬合理現(xiàn)象本橙,現(xiàn)有證據尚不能證明劉大平對差價部分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晚岭;再次,即使劉大平前期具有虛構事實勋功、隱瞞真相的行為坦报,但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劉大平提供了具有真實價值的財產擔笨裥或者作出回購車輛的承諾片择,結合劉大平回購王明華車輛的事實,應予認定劉大平在處理合同風險問題上給予了被害人相應的保障骚揍,不能因為被害人基于上線運營的想法不愿意退車而認定劉大平構成詐騙犯罪字管;又次,由于劉大平承擔車輛上線及支付相應開支的義務信不,對已經或者將要開支的部分劉大平主觀上顯然不具有占為己有的目的嘲叔,在未最終結算的情況下,認定劉大平對現(xiàn)有差價數(shù)額承擔詐騙責任于法無據抽活。綜上硫戈,不能認定劉大平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和詐騙他人財物的行為。故對劉大平無罪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相關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下硕,對抗訴意見均不予采納丁逝。
本院認為:根據現(xiàn)有證據,上訴人劉大平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不清楚梭姓,非法占有的行為不能認定霜幼。原判認定劉大平犯詐騙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誉尖,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罪既,對劉大平依法應宣告無罪。綜上铡恕,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琢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guī)定没咙,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一猩谊、撤銷渦陽縣人民法院(2012)渦刑初字第00459號刑事判決,即:1祭刚、被告人劉大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70000元涡驮;2暗甥、對被告人劉大平非法所得67160元贓款,予以追繳捉捅,返還給被害人撤防。
二、上訴人劉大平無罪棒口。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寄月。
3.馬某犯詐騙罪二審刑事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二審
審理法院: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2)亳刑終字第00170號
審判時間:2012-11-12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原判認定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3月間,被害人徐某在與六安華源藥業(yè)有限公司業(yè)務員馬某進行業(yè)務往來過程中无牵,遭受貨款損失641241元的事實清楚漾肮。但根據一審審理查明事實,原判對損失款項的去向未予認定茎毁,無法確認馬某對涉案款項是否具有客觀上的占有行為及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克懊;相應地,原判列舉證據亦僅能證明被害人遭受貨款損失的事實七蜘,不足以形成認定犯罪的唯一結論并排除合理懷疑谭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guī)定,原判認定事實及列舉證據尚不齊備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橡卤,且案經本院發(fā)回重審并反復查證仍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扮念。故原判認定馬某犯詐騙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碧库。對馬某及其辯護人的相關上訴扔亥、辯護意見予以采納。綜上谈为,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旅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三)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伞鲫,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一粘茄、撤銷利辛縣人民法院(2012)利刑初字第00018號刑事判決,即:被告人馬某犯詐騙罪秕脓,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柒瓣,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被告人馬某退賠非法所得641241元吠架,返還給被害人芙贫。
二、上訴人馬某無罪傍药。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磺平。
4.劉憲偉詐騙罪二審刑事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二審
審理法院: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9)皖13刑終240號
審判時間:2019-12-04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魂仍,原判認定上訴人劉憲偉伙同尹某1、尹某2擦酌、解首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赊舶、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赶诊,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舔痪,在沒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騙取他人136.66萬元捶牢,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事實不清巍耗,證據不足。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炬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三)項、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三)項之規(guī)定炒考,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一、撤銷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qū)人民法院(2018)皖1302刑初382號刑事判決霎迫;
二斋枢、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憲偉無罪。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知给。
5.申峰詐騙一審刑事案件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一審
審理法院: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6)皖16刑初15號
審判時間:2017-01-12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瓤帚,現(xiàn)有證據僅能證明申鋒以投標需要保證金為由,通過張某向劉某1涩赢、劉某2借款三筆戈次,共計645萬元,已償還劉某2筒扒、劉某1共計288萬元怯邪。但認定申峰詐騙400萬元投標保證金中的380萬元的證據不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申峰犯詐騙罪事實不清花墩,證據不足悬秉,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澄步。申峰的辯解及辯護人辯護意見成立,予以采納搂捧。綜上驮俗,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懂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允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被告人申鋒無罪搪柑。
如不服本判決聋丝,可在接到案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工碾。書面上訴的弱睦,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渊额。
6.夏某甲犯抽逃出資罪况木、詐騙罪一審刑事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一審
審理法院:黃山市屯溪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4)屯刑初字第00087號
審判時間:2015-05-07
爭議焦點:休屯華夏公司將2000萬元注冊資本轉入華夏商貿公司的行為,是否確實存在真實的購酒交易關系火惊,還是借用該名義的一種變相抽逃出資行為屹耐;該行為是否適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惶岭、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按灶,而不以犯罪論處。
本院認為: 針對公訴機關指控上述兩起詐騙犯罪嗜浮,圍繞控辯焦點畏铆,結合相關事實辞居、證據瓦灶、法律規(guī)定贼陶,本院認為碉怔,被告人夏某甲具有騙取他人擔保物的事實桨踪,但因缺乏確實锻离、充分的證據證實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汽纠,不符合刑法評價犯罪行為應當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疏虫,故不宜認定為犯罪行為卧秘。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詐騙犯罪翅敌,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卖陵、隱瞞真相的方法棒旗,騙取數(shù)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铣揉。成立該罪,主觀要件方面敌厘,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故意俱两;客觀要件方面锋华,行為人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手段獲取財物磺樱,兩個要件缺一不可竹捉。根據刑法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块差,即使采取欺騙手段獲取他人財物倔丈,但如果沒有確實鹉动、充分的證據證明行為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泽示,仍不能構成本罪械筛;其行為可能涉及民事糾紛埋哟。
(一)關于被告人夏某甲在取得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定欧、李某某借款200萬砍鸠、金茂典當公司借款680萬元爷辱、恒興擔保公司借款400萬元時是否采取虛構事實饭弓、隱瞞真相的問題弟断。
本案中阀趴,被告人夏某甲供述刘急、被害人陳述统求、證人柯某某码邻、韓某某等人證言以某形成證據鎖鏈冒滩,可以證明夏某甲在取得黃某某开睡、李某某借款時是以現(xiàn)實存在并交付的擔保物作借款擔保的篇恒,不存在虛構事實蚣驼、隱瞞真相顽耳,從而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交付借款的事實解虱。該行為顯然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殴泰,系履行合同約定的民事行為捞魁。夏某甲向金茂典當公司借款680萬元時已有擔保谱俭,因逾期未還旺上,夏某甲被要求變更擔保物;夏某甲向恒興擔保公司借款400萬元時并無擔保瞳别,屬于信用借款,因逾期未還兆解,夏某甲被要求提供擔保物埠巨;這是發(fā)生兩起再質押事實的原因辣垒,顯然借款在先勋桶,質押在后捐韩,夏某甲不是以欺騙手段取得金茂典當公司和恒興擔保公司借款的奥帘。
(二)關于被告人夏某甲是否采取欺騙手段騙取黃某某質物寨蹋,李某某抵押物,該行為如何評判的問題运褪。
1.關于被告人夏某甲是否采取欺騙手段騙取黃某某質物問題。經查雅倒,本案中劣欢,被告人夏某甲的供述凿将、被害人黃某某的陳述及證人羅某某、余某等人的證言證實犀变,被告人夏某甲是在被金茂典當公司要求提供質押物的情況下弛作,虛構換貨及流通經營的需要机隙,使黃某某的工作人員羅某某信以為真有鹿,將鑰匙交給夏某甲,夏某甲隨后轉移質物娱俺,并將其中部分質物重復質押給金茂典當公司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夏某甲顯然是通過向黃某某工作人員虛構流通經營需要慎冤,隱瞞實為再質押真相使其陷入錯誤認識自愿交出鑰匙而取得質押物;夏某甲同時向金茂典當公司隱瞞該質物已經質押給黃某某的事實搏恤,因金茂典當公司實際占有質物而合法占有违寿,善意取得,并無損失熟空。刑法保護范圍不限于所有權,同樣保護擔保物權搞莺。被告人夏某甲使用欺詐方法取得黃某某質物息罗,如果其主觀目的是通過使黃某某喪失質權而占有借款1100萬元,其就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才沧;如果其所得資金用于公司經營迈喉,主觀目的是為了緩解經營資金周轉困難,且無個人揮霍挨摸、從事違法活動饱搏,卷款逃跑等情形的鬓催,在主債權沒有到期的情況下,其只是民事欺詐行為或是違反合同約定的一物兩抵行為。
2.關于被告人夏某甲是否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李某某的抵押物問題崔挖。本案中逸尖,被告人夏某甲的供述、被害人李某某的陳述及借款、抵押清單等書證相互印證一致,能夠證實夏某甲是在向恒興擔保公司借款400萬逾期未歸還而被要求提供質押物的情況下,才起意將已經抵押給李某某的抵押物再次質押給恒興擔保公司飞蚓,并將己方所保管的鑰匙交給恒興擔保公司山叮,對當事人隱瞞其在同一擔保物上與李某某設立抵押權,與恒興擔保公司設立質押權的事實真相布轿,使當事人陷入與夏某甲共同保管擔保物的錯誤認識。因本案案發(fā)時李某某色查、恒興擔保公司仍以各持一把鑰匙方式共同控制擔保物衡创,故不存在李某某因陷入錯誤認識交出抵押物的事實喉脖。夏某甲本人并未占有該擔保物仇轻,雖然其有欺詐行為,因存在動產抵押權與動產質押權并存情形讳苦,其行為損害擔保物權權利人的利益览绿。即使認定被告人夏某甲使用欺詐方法取得李某某抵押物再質押給他人的事實成立胰苏,但如果其主觀目的是通過使李某某喪失抵押權而占有借款200萬元么库,并實際造成損害韭畸,就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扬卷;如果其所得資金用于公司經營徒恋,主觀目的是為了緩解經營資金周轉困難,且無個人揮霍、從事違法活動遏暴、卷款逃跑等情形的吓揪,其只是民事欺詐行為或是違反民事法律規(guī)范的一物兩抵行為。
(三)關于在案證據是否達到確實摩泪、充分的證明標準笆焰,以認定被告人夏某甲具有非法占有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李某某借款200萬元的主觀故意問題见坑。
本案中嚷掠,在案證據證實,被告人夏某甲作為華夏商貿公司荞驴、休屯華夏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經銷古井貢酒期間不皆,存在向自然人、銀行熊楼、典當公司霹娄、擔保公司等個人或單位融資經營的事實,存在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混同情形。夏某甲向黃某某犬耻、李某某踩晶、金茂典當公司、恒興擔保公司擔保借款行為香追,是其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表現(xiàn)合瓢。在審查公司經營活動中,如何認定法定代表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騙取他人財物的事實透典,應當從其行為發(fā)生的原因、款項用途顿苇、有無實際經營活動峭咒、有無實際履行行為、有無償還能力纪岁、公司盈虧情況凑队、債權不能實現(xiàn)的原因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以界定占有他人財物是因為客觀原因不能歸還幔翰,還是根本不打算歸還漩氨,從而正確判斷其主觀占有的目的動機。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印發(fā)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為目的七種情形(1)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遗增;(2)非法獲得資金后逃跑的叫惊;(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做修;(5)抽逃轉移資金霍狰、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饰及;(6)隱匿蔗坯、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燎含、假倒閉宾濒,以逃避返還資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資金屏箍,拒不返還的情形绘梦。司法實踐中,如果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得資金铣除,造成數(shù)額較大的資金不能返還谚咬,同時具有上述七種行為之一的,可以認定被告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尚粘。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择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fā)展的意見》第九條明確規(guī)定,在簽訂履行合同中產生的爭議,如無確實秉继、充分的證據證明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祈噪,不得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本案中尚辑,存在以下事實不清辑鲤、證據不足的情形(1)被告人夏某甲向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向李某某借款200萬元杠茬、向金茂典當公司借款680萬元月褥、向恒興擔保公司借款400萬元的資金走向不清。在案證據只能證實夏某甲向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瓢喉,其中的600萬元通過轉賬至華夏商貿公司賬戶宁赤,200萬元轉入何某某賬戶,300萬元承兌匯票已經出票給休屯華夏公司栓票,之后資金去向未予查清决左;其他借款轉入夏某甲個人賬戶后未查明去向。(2)借款用途不明走贪。鑒于借款去向不清佛猛,必然導致借款用途不明,公訴機關沒有舉證證明上述借款是用于公司經營活動坠狡,還是進行非法活動或個人揮霍或轉移继找、隱匿資產等事實。(3)夏某甲與黃某某及其公司擦秽、金茂典當公司码荔、恒興擔保公司的所有業(yè)務往來的債權債務數(shù)額、擔保物金額不清感挥。夏某甲辯稱其與金茂典當公司缩搅、恒興擔保公司擔保物金額大于借款數(shù)額,與黃某某在借款1100萬元之前發(fā)生業(yè)務關系中触幼,有借款1350萬元硼瓣,提供2000余萬元的擔保物。公訴機關未證明該事實是否存在置谦。(4)夏某甲與古井貢酒廠的經銷業(yè)務總量不清堂鲤。夏某甲辯稱其所借款項均用于古井貢酒的營銷,公訴機關未收集該方面的證據媒峡,導致難以判斷大量借款是否用于實際經營活動瘟栖。(5)公司盈虧不清。本案中谅阿,休屯華夏公司半哟、華夏商貿公司等涉案公司存在大量債務酬滤,同時也存在債權、固定資產寓涨、超額質押等情形盯串,公訴機關未舉證證明涉案公司的具體盈虧情況,影響判斷夏某甲在占有他人擔保物時是否存在明知沒有償還能力而大量借款及非法處置擔保物的事實戒良。(6)是否具有償還能力不清体捏。雖然從夏某甲后期大量借款的事實看,其償還能力值得質疑糯崎,但只是一種推斷几缭,應通過司法會計鑒定等合法有效、具有證明力的證據形式加以綜合分析判斷沃呢。(7)法人行為與個人行為不清奏司。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個人犯罪,但在案證據清晰反映1100萬元系公司借款樟插,為法人行為,普通詐騙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竿刁,但本案可能涉及單位犯罪黄锤,被告人夏某甲是直接責任人的情形。(8)指控獲得資金后逃跑的事實不清食拜。本案中鸵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逃跑,夏某甲不予認同负甸,辯稱為了融資而離開流强,與部分人有聯(lián)系,其已經按月支付黃某某利息至2013年8月16日呻待,主債權未到期打月,無需躲避債務,其主動給休寧縣政府的汪某打電話同意協(xié)助調查也可以證明其無逃跑目的蚕捉。夏某甲的上述辯解公訴機關未予以核實奏篙,所以認定其非法獲得資金后逃跑的事實,缺乏足夠的證據予以佐證迫淹。綜上秘通,鑒于以上需要核實的事實,經本院建議補充偵查后仍未能補充收集證據在案敛熬,影響法庭對被告人夏某甲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意圖的判斷肺稀。故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事實不清应民,證據尚未到達確實话原、充分的證明標準夕吻,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四)關于借款合同是主合同稿静,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梭冠,從合同項下權利受損是否必然導致主合同項下權利不能實現(xiàn)的問題。
1.關于黃某某的質押物被騙取是否必然導致主合同權利不能實現(xiàn)的問題改备。本案中控漠,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質押合同是從合同悬钳,質權是擔保物權的一種盐捷,其目的是在主債權不能實現(xiàn)時,可以獲得優(yōu)先受償權默勾。在經營活動中碉渡,因資金短缺采取欺詐手段獲得資金后又通過其他方式籌資歸還的行為普遍存在。夏某甲向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的借款期限均為九個月母剥,最早一筆600萬元的歸還期限為2013年12月3日滞诺,利息按約已經支付至2013年8月16日,顯然环疼,被告人夏某甲在騙取黃某某質物時1100萬元債權未到歸還期限习霹,而其于2013年9月9日因涉嫌本案被刑事拘留前均依合同履行支付利息的義務。故本院認為炫隶,在非法占有目的尚不能認定前提下淋叶,因借款期限未滿而被告人夏某甲已被羈押,不能必然得出其處分質物是導致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債權不能實現(xiàn)的唯一結論伪阶。
2.關于李某某的抵押權受到損害是否必然導致主合同權利不能實現(xiàn)的問題煞檩。本案中,夏某甲將抵押給李某某的抵押物又質押給恒興擔保公司栅贴,該行為損害李某某的優(yōu)先受償權斟湃。雖然該動產抵押未經工商登記,依法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筹误,但不能否定抵押合同的效力桐早,抵押權成立。因借款合同是主合同厨剪,抵押合同是從合同哄酝,抵押權是否受到損害,是否能實現(xiàn)祷膳,并不代表主合同項下權利當然受到實質性損害陶衅。本案中,抵押物的價值遠高于債權數(shù)額直晨,李某某擁有放置擔保物倉庫的其中一把鑰匙而始終對抵押物享有控制權搀军,其通過協(xié)商實際獲得55%數(shù)額的分配及夏某甲已經支付的30萬元利息也說明其債權并非不能實現(xiàn)膨俐。因此,本院認為罩句,在非法占有目的尚不能認定的前提下焚刺,李某某、恒興擔保公司與夏某甲因擔保物權形成的糾紛门烂,應屬民商事法律關系調整范疇乳愉。
綜上所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屯远,騙取他人財物的事實不清蔓姚、證據不足,定罪存疑慨丐。被告人夏某甲及辯護人關于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觀點坡脐,本院予以采納。
四房揭、關于被告人夏某甲到案情況备闲。
2013年9月7日晚,因發(fā)生合興來倉庫內的酒被債權人哄搶捅暴,公安機關在接警后進行處置浅役,并多方聯(lián)系被告人夏某甲未果。同年9月8日公安機關以夏某甲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伶唯。同年9月9日,夏某甲從安徽池州回到湯口鎮(zhèn)的途中惧盹,得知公安機關正在尋找自己乳幸,遂主動手機聯(lián)系休寧縣人民政府汪某,向其表達希望投案自首钧椰,接受司法調查意愿粹断,汪某將該信息通報給了公安機關。公安人員于同日前往湯口鎮(zhèn)嫡霞,在該鎮(zhèn)徽天洲際酒店附近抓獲夏某甲時其沒有抗拒行為瓶埋,配合公安人員押解回屯溪。此后诊沪,夏某甲如實交代了其與黃某某养筒、金茂典當公司、李某某端姚、恒興擔保公司借款擔保的事實過程晕粪。
以上事實,有經庭審舉證渐裸、質證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一)書證
1.2014年8月26日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出具的《情況說明》巫湘,證明因合興來倉庫內的酒被群眾哄搶事件装悲,公安機關于2013年9月7日至8日期間多方聯(lián)系夏某甲未果而對夏某甲刑事立案,9月9日公安人員經偵查得知夏某甲在湯口鎮(zhèn)尚氛,遂派警前往诀诊,在抓獲夏某甲時其無抗拒行為的事實。
2.徽天洲際酒店住宿憑證阅嘶,證明夏某甲于2013年9月9日12時39分用身份證在湯口鎮(zhèn)徽天洲際酒店開房的事實属瓣。
3.立案案,證明公安機關于2013年9月8日以夏某甲涉嫌合同詐騙罪立案的事實奈懒。
4.拘留證奠涌,證明被告人夏某甲于2013年9月9日18時被刑事拘留的事實。
(二)證人汪某的證言磷杏,證實2013年9月溜畅,夏某甲手機聯(lián)系其說在湯口鎮(zhèn),希望投案自首极祸,愿意接受司法調查慈格,其將該信息通知公安機關的事實。
(三)被告人夏某甲的供述遥金,證明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接受其投案自首的事實浴捆。
以上證據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稿械、關聯(lián)性选泻,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抽逃出資2000萬元的事實清楚美莫,證據確實充分页眯,因法律出現(xiàn)變化該行為不再以犯罪論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夏某甲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黃某某厢呵、李某某的質押物和抵押物的事實清楚窝撵,證據確實、充分襟铭,但證明其非法占有黃某某借款1100萬元碌奉、李某某借款200萬元的主觀故意的事實不清,證據尚未達到確實寒砖、充分的證明標準赐劣,不符合詐騙犯罪構成要件及刑法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故所指控的詐騙犯罪依法不能成立哩都。隨案移送的查封隆豹、扣押、凍結財物與本案無關但已列入清單的茅逮,應當由查封璃赡、扣押判哥、凍結機關依法處理。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碉考,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塌计、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二)項侯谁、第(三)項之規(guī)定锌仅,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被告人夏某甲無罪。
如不服本判決墙贱,可在接到案第二日起十日內热芹,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惨撇,應遞交上訴狀正本一份伊脓,副本二份。
7.沈大威詐騙罪一審刑事案
案件類型:刑事
審理程序:一審
審理法院:銅陵市銅官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7)皖0705刑初114號
審判時間:2017-11-09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魁衙,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沈大威詐騙罪事實不清报腔、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剖淀。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纯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被告人沈大威無罪纵隔。
如不服本判決翻诉,可在接到案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捌刮。書面上訴的米丘,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糊啡。
整理:鄒玉杰律師
九章刑辯創(chuàng)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chuàng)始人吁津;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棚蓄,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