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入室盜竊,剛進屋,女主人回來了,他躲到床下,還是被發(fā)現(xiàn),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儡率。該情形依法應定入室搶劫,至少判十年挂据。后來找到一個學法律的,分別給他講了盜竊罪、搶劫罪儿普、強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結果他改了口供,稱當時入室是想強奸,最后以強奸未遂,初審判了三年,因為強奸罪與入不入室無關崎逃。再后來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訴他,你應該這樣講,當你想強奸時,發(fā)現(xiàn)該女奇丑無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認定強奸中止,因無損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處罰。再后來他找了一個刑法學博士后,博士后教他這樣說:他看上了這家男主人,想強暴他,沒想到女主人先回來了眉孩。因為刑法沒有規(guī)定強奸男人屬于犯罪,這小子二審被無罪釋放了个绍。
【哲理故事啟示】知識改變命運一一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