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呆鳥.Lucanus
每到放學的鐘點片拍,各種培訓機構發(fā)傳單的人準時守候在校門口煌集。為了獲取學生的姓名和家長的聯(lián)系方式,這些銷售人員在發(fā)傳單時會攜帶吸引小學生眼球的小禮品捌省。
我的女兒特別稀罕領取這些小禮品的诵,為此給愛人招來許多騷擾電話阐枣【月恚看著女兒把玩那些小玩意仰禽,做母親的忍不住要數(shù)落她一番。
今天中午我去接彤和舟祝高。剛接上舟栗弟,只見彤嚷嚷著從不遠處向我跑過來,手里揮舞著一件小飾品工闺。也不等我問她是怎么一回事横腿,她急切地告訴我:“我報孟曉彤的假名,又把媽媽的手機號改了一個數(shù)字斤寂,從發(fā)廣告的人那領來的耿焊。”
“你為什么要用欺騙的手段來獲得禮品呢遍搞?”我想看看她如何回答我罗侯,一直以來,我們都教育她要做個誠實的人溪猿。
“我只是想領這個小東西而已钩杰,為了不挨媽媽的罵纫塌,我只好提供假名字和錯誤的電話號碼啰。再說這樣做讲弄,并不會給他們造成什么損失措左。”她解釋的天衣無縫避除,我竟然點點頭表示認可她的行為怎披。
這是彤,一個十歲女孩的心計瓶摆。她說的好像完全占了理凉逛,可我又隱約感覺哪里不對勁。我忽然想起劉皇叔的一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為群井,勿以惡小而為之”状飞,可是我不曉得如何對彤把這個道理說透,她的行為算得上“小惡”嗎书斜?如果遇到自家的孩子有這種行為诬辈,你們會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