吶!又是老生常談的問題墩划。
自己犯錯,自己承擔(dān)嗡综,這是每個人都知曉的道理乙帮,但在法律知識日益普及的今天,大家對于自身犯的錯誤卻開始喜歡“走法律程序”了极景。
孩子利用上網(wǎng)課的時間玩手機游戲察净,還向游戲充值了好幾萬元家長的積蓄,家長在對其教育的同時盼樟,想要求游戲公司返還充值的金額氢卡。
關(guān)于這瓶“后悔藥”是否能買得到,我國《民法通則》是有規(guī)定的晨缴,大致意思為: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充值行為一律無效译秦,可以要求退還;八周歲以上,十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筑悴,要看充值金額與其年齡们拙、智力是否相適應(yīng),也就是說阁吝,一看這金額以他的年齡能否管理砚婆,二看他智力在他的年齡段是否正常。
其實我也是剛查的資料才知道有這么一條規(guī)定的突勇,本來我是覺得只要不是智力装盯、精神方面有問題,對方憑本事掙的錢憑什么要退還給你与境?換個角度講验夯,一個具有“消費可退還資格”的孩子去憑自己本事賺錢,是不是存在一個“你賺我的錢要退我摔刁,我賺你的錢是你蠢罷了”的說法挥转?
遇到這種情況,沒誰不想挖空心思的把錢要回來共屈,我自己也不例外绑谣,但這“后悔藥”如果對一部分人有用,就會被另一部分人利用拗引,加上現(xiàn)在對于“未成年人年齡范圍”的規(guī)定大家觀點不一借宵,自己的管教不嚴,只想著讓他人為自己的錯誤買單矾削,肯定不是長久之計壤玫。
有那么多的方法可以避免這些錯誤,卻一定要等到亡了羊才開始琢磨怎么給最后一些羊補個牢哼凯,不欲间,我這例子有問題,哪里有什么補牢断部,完全是想著怎么去找狼要羊:
狼先生您看猎贴,雖然是因為我的大意才讓你進了羊圈,但我的羊又不懂事蝴光,也不知道跑就被您給叼走吃了她渴,您能不能看在它們不懂事的份兒上,把肚子里的骨頭和剩下沒吃的羊還給我呢蔑祟?
狼:要不是看你有槍趁耗,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我也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