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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對承攬關系和雇傭關系
? ? ? ? ? ? ? ? 如何認定+區(qū)分?
? ? ? ? ? ? ? ? ? ? ? ? ? 山東高法?
裁判要旨:
? ? ? ? 在個人之間形成的勞務關系中枚抵,存在如下情形的,應認定為屬于承攬關系来农,而非雇傭關系:(1)提供勞務一方的工作具有獨立性,在完成工作過程中自行提供工具設備柴钻,擁有專業(yè)技術陵且,不以接受勞務一方的設備、技術為依托而工作财搁;(2)提供勞務一方未受接受勞務一方的指揮蘸炸、管理,不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從屬關系尖奔;(3)提供勞務一方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并非單純地提供勞務搭儒,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為最終目的。
?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 ? ? ? ? ? ? ? ? ? 民 事 裁 定 書
? ? ? (2019)最高法民申560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提茁、二審上訴人):謝某溫淹禾,男。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茴扁、二審上訴人):謝某丹铃岔,男。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峭火、二審上訴人):連某金毁习,女智嚷。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謝某纺且,女盏道。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謝某瑩载碌,女猜嘱。
法定代理人:連某金,女恐仑。
上述當事人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林某泉坐,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裳仆、二審被上訴人):葉某余腕让,男。
委托訴訟代理人:崔某歧斟,律師纯丸。
委托訴訟代理人:董某芳,律師静袖。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觉鼻、二審被上訴人):謝某智,男队橙。
委托訴訟代理人:林某塔坠陈,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捐康、二審被上訴人):霞浦縣溪南鎮(zhèn)東安村民委員會仇矾。住所地:福建省霞浦縣溪南鎮(zhèn)東安村。
法定代表人:葉某杰解总,該村民委員會主任贮匕。
委托訴訟代理人:崔某,律師花枫。
委托訴訟代理人:董某芳刻盐,律師。
一審被告:劉某前劳翰,男敦锌。
一審被告:蘇某業(yè),男佳簸。
一審被告:福建省興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墙。
法定代表人:鄭某玲,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吳某銘伶丐,律師。
一審被告:福建麗鼎建筑有限公司疯特。
法定代表人:郜某松哗魂,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黃某權漓雅,律師录别。
上述當事人因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一案,向本院申請再審邻吞。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组题,現(xiàn)已審查終結。
再審申請人抱冷,申請再審稱:原審認定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為承攬法律關系,缺乏證據(jù)證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庙洼。(一)口頭協(xié)議的訂立目的是提供勞務而非工作成果栏赴。第一,從口頭協(xié)議的給付標的看耿眉,提供勞務是給付標的边翼,且協(xié)議義務不存在工作成果;第二鸣剪,從支付勞務報酬的方式看组底,葉某余按時按車次計算勞動報酬;第三筐骇,從勞動過程的可替代性看债鸡,挖填土方勞務具有普遍性和可替代性。(二)雙方之間具有從屬關系拥褂、控制關系和監(jiān)督關系娘锁。第一,從意思表示角度看饺鹃,謝某溫等人是以葉某余的雇員身份施工作業(yè)莫秆;第二,從起意組織角度看悔详,葉某余是實際啟動者镊屎、組織者和領導者;第三茄螃,從使用設備角度看缝驳,葉某余擁有選擇和最終決定權;第四,從組織施工角度看用狱,葉某余實際組織运怖、指揮和控制施工進度、工序和效果夏伊;第五摇展,從組織運輸角度看,葉某余實際指揮溺忧、安排和監(jiān)督渡海運輸設備物資咏连;第六,從運輸費用角度看鲁森,葉某余自負費用與其實際指揮祟滴、安排和監(jiān)督角色、地位相稱歌溉;第七垄懂,從食宿安排角度看,葉某余包辦食宿是其實際組織痛垛、指揮和控制人員施工的具體體現(xiàn)埠偿,強化了其與施工人員之間的人身依附關系。(三)謝某溫與謝某生榜晦、林某金冠蒋、林某慶和謝某平等施工人員的關系是雇員之間平等協(xié)作關系。第一乾胶,從施工協(xié)作初始形成角度看抖剿,謝某溫僅起到部分聯(lián)絡作用;第二识窿,從施工協(xié)作中角色地位角度看斩郎,謝某溫與其他拖拉機機主的關系是平等的雇員協(xié)作關系。(四)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不具有建立承攬合同關系的事實根據(jù)和法律基礎喻频。(五)謝某溫是否雇傭挖掘機操作員實施挖土作業(yè)既不能確定缩宜,也不影響其與葉某余之間雇傭法律關系的成立。綜上甥温,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锻煌、第六項規(guī)定,再審本案姻蚓,撤銷一審宋梧、二審裁定,改判被申請人葉某余等賠償謝某祖等再審申請人994034元狰挡。
謝某智提交意見稱:(一)一審捂龄、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释涛,適用法律正確。謝某溫在案涉工程中并不是提供勞務倦沧,而是以完成工程為目的唇撬,其與葉某余之間不屬于雇傭關系,而是承攬關系展融。(二)謝某智僅是在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傳遞工程信息局荚、轉達意思,且并未獲取任何利益愈污,與本案無關,不應承擔任何責任轮傍。請求駁回謝某祖等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暂雹。
興恒公司提交意見稱:(一)興恒公司作為本案被告的訴訟主體不適格。興恒公司沒有與東安村委會簽訂承包協(xié)議创夜,也沒有實際履行協(xié)議約定的施工行為杭跪,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海難事故與興恒公司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或者協(xié)議尚未生效驰吓,興恒公司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涧尿。(二)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系承攬關系,非雇傭關系檬贰。根據(jù)雙方約定姑廉,謝某溫自行提供工具設備,擁有專業(yè)技術翁涤,雇傭他人操作挖掘機桥言,具有自主性和獨立性,對勞務過程有充分的支配權葵礼,且以完成一定的堤塘加固工程土石方量為工作成果計算報酬号阿,符合承攬關系的法律特征,應認定為承攬關系鸳粉。(三)再審申請人訴請損失金額虛高扔涧,請求法庭依法確認具體損失數(shù)額,明確責任主體及責任承擔比例届谈。綜上枯夜,請求駁回謝某祖等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艰山,根據(jù)謝某祖等五人的再審申請卤档,本案審查的重點為:原審認定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為承攬合同關系,裁定駁回該五人的起訴程剥,認定事實是否缺乏證據(jù)證明劝枣,適用法律是否錯誤汤踏。
本案為由謝某祖等五人提起的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案。本案中舔腾,謝某祖等五人主張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是雇傭合同關系溪胶,其他當事人則主張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存在的是承攬合同關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稳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哗脖,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扳还。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才避、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根據(jù)原審查明的事實氨距,葉某余與謝某溫約定勞動報酬為挖掘機按時計費桑逝、拖拉機按車次計費、工程結束后再一次性補償謝某溫物資運輸費用5000元俏让,從施工前的準備來看楞遏,謝某溫與謝某朝等人勘察完現(xiàn)場后,與葉某余協(xié)商施工方案首昔,謝某溫除決定需用何種挖掘機外寡喝,還決定需多少拖拉機,并負責物資運輸勒奇;在該工程中謝某溫除提供自有的挖掘機外预鬓,雇傭了挖掘機操作員官某寶,聯(lián)系了拖拉機手林某慶赊颠、謝某平等人珊皿。原審基于上述事實,認為謝某溫的工作具有獨立性巨税,其并非以葉某余的設備蟋定、技術為依托而工作,也未受葉某余的指揮草添、管理驶兜,葉某余對謝某溫并不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和從屬關系,在完成案涉堤塘加固工程土石方的過程中自行提供工具設備远寸,擁有專業(yè)技術抄淑,在人身方面又對葉某余沒有依賴性,且雇傭他人操作挖掘機驰后,完成案涉工程的過程中并非單純地提供勞務肆资,而是以完成一定的堤塘加固工程土石方為工作成果,故認定本案符合承攬關系的特征灶芝,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為承攬合同關系而非雇傭合同關系郑原,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并無不當唉韭。經(jīng)一審法院釋明,謝某祖等五人堅持主張謝某溫與葉某余之間為雇傭合同關系犯犁,鑒于此属愤,原審裁定駁回該五人的起訴,適用法律亦無不妥酸役。原審裁定不存在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住诸、適用法律錯誤而應予再審的情形,謝某祖等五人的再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涣澡。
綜上贱呐,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入桂。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奄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駁回謝祥祖事格、連麗金、謝婷搞隐、謝祥丹驹愚、謝瑩瑩的再審申請。
審? 判? 長 李桂順
審? 判? 員 郭載宇
審? 判? 員 陳宏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申 蕾
書? 記? 員? 談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