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一次次越過這條線鸥跟,有一天你會發(fā)現(xiàn)這條選不存在了。”
周末清閑了一下医咨。深夜打開微信枫匾,被”刺死辱母者”事件驚訝到了。輿論嘩然拟淮,千夫所指干茉。看著看著惩歉,不僅失眠了等脂。
事情的來龍去脈,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了撑蚌。在此就不在累述上遥。
早上和女兒吃邊吃早餐邊聽《人民日報》的新聞早班車,看來輿論的潮水還是漲到了法院的門口争涌。
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引發(fā)持續(xù)關(guān)注粉楚。昨日,最高檢表示已派員赴山東調(diào)查亮垫。山東省檢察院回應(yīng)模软,依法啟動審查調(diào)查。省高院通報饮潦,已受理當事人上訴燃异。省公安廳也已派工作組核查。聊城市回應(yīng):對警察不作為继蜡、高利貸回俐、涉黑等開展調(diào)查。
這究竟是值得慶幸還是該悲哀稀并?
如果法院的審判仅颇,要靠人民輿論的吶喊才能得以公正的聲討,法律如何能讓人信服“人人平等”“人人公平“”碘举?這樣的判決到底傳達了什么樣的價值忘瓦?是腐朽還是褻瀆?
如果黑道橫行引颈,連警察蜀黍都不能保護弱勢群體耕皮,不能為善去惡,我們要怎么才能保護自己不違法不身陷囹圄蝙场?除了抗爭還有何路可選明场?
一個制度無力保護個人的時候,個人有沒權(quán)利保護自己李丰?
如果“法”的存在是為了“個人”,為什么“個人”卻經(jīng)常要為了“法”而犧牲逼泣?
當所謂的“法制”已經(jīng)成為一個巨大的趴泌,僵硬的方格子舟舒,把每一個血肉做成的“人”鎖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時候,這個法是不是違背了當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嗜憔?當一個警察要老百姓讓惡人欺負打傷了再去報案的時候秃励,人是不是已經(jīng)“文明”的糊涂了,忘了“文明”究竟是為了什么吉捶?
如果每次的公平靠聲勢浩大的輿論才能達到夺鲜,這是司法的悲哀也是百姓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
人為什么會丟棄生命呐舔?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币励。
辱母不護,辱國何御珊拼?
是可忍食呻?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