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已經(jīng)過去了大半端铛,不知道各位奮戰(zhàn)在高溫一線的小伙伴有沒有按月領取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是一項法定福利旦棉,規(guī)定于2012年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齿风,其中第十七條寫到,“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yè)的绑洛,依法享受崗位津貼”救斑,而高溫的標準則是“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露天室外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其實真屯,作為一項高溫工作環(huán)境下的勞動保護措施脸候,高溫津貼早在之前就已有提及,如2007年四部門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绑蔫,同樣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的运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那么對于高溫津貼配深,我們需要了解哪些內容呢携添?
1、高溫工作時間段
根據(jù)各地關于高溫津貼發(fā)放的通知內容看篓叶,高溫工作時間段通常都是指一年中的6月至9月烈掠,合計4個月時間,這也是發(fā)放高溫津貼的時間段缸托。當然左敌,時間段也會因地制宜,比如北京規(guī)定是6-8三個月嗦董,廣東是規(guī)定6-10五個月母谎。
2瘦黑、高溫津貼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一般由各地制定京革,通常分室內和室外兩個標準。比如幸斥,根據(jù)《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企業(yè)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匹摇,室外作業(yè)人員標準為300元/人/月,室內作業(yè)人員標準為200元/人/月甲葬。
3廊勃、高溫津貼發(fā)放形式
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形式發(fā)放,單位其他防暑降溫措施,如:防暑降溫飲料坡垫、冷飲梭灿、藥品等實物發(fā)放,都不能取代高溫津貼冰悠。
4堡妒、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企業(yè)不能因發(fā)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正常工資溉卓,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皮迟、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yè)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桑寨。
5伏尼、高溫工作環(huán)境的認定標準
按規(guī)定講,只有在室外35℃以上工作或室內33℃以上工作尉尾,才屬于需要依法強制性發(fā)放高溫津貼爆阶。
勞動者在與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很多會涉及到對高溫補貼的追索代赁,那么在仲裁或訴訟中扰她,我們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通過幾個案例來梳理一下比較集中的爭議焦點芭碍。
案例1:高溫工作環(huán)境的認定
在某高溫津貼勞動爭議中徒役,公司主張工作環(huán)境已經(jīng)采取足夠的降溫措施,且場所內沒有鍋爐或其他高溫加熱設備窖壕,因此認為無需向員工支付高溫津貼忧勿。但員工主張,場所內僅安裝的是簡易降溫設備或風扇瞻讽,并不能將溫度降到33℃以下鸳吸。
最終法院認定,公司雖主張其在作業(yè)場所內采取了安裝風扇速勇、排氣扇等降溫措施晌砾,但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溫度已降至33℃以下,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烦磁,判決支付四個月高溫津貼养匈。
評析:
涉及高溫津貼的舉證責任由單位承擔,因此單位如果想不支付高溫津貼都伪,首先需要證明員工的工作場所并沒有達到高溫作業(yè)的認定標準呕乎。通常而言,戶外標準容易認定陨晶,但室內由于空調等降溫設備的使用猬仁,還是需要單位來進行舉證。
一般情況下,工作場所裝有空調的湿刽,法院判決傾向于不符合發(fā)放高溫津貼的條件的烁,甚至于如戶外作業(yè)的公交車司機,由于現(xiàn)在公交車普遍安裝空調诈闺,也會被認定為不符合條件撮躁。但如果只是簡易降溫設備,如風扇买雾,還是會被認定屬于高溫作業(yè)環(huán)境把曼。
案例2:高溫津貼的時效
胡某于2018年離職后,要求單位支付2015年至2017年三年高溫補貼漓穿,雙方發(fā)生爭議后最終訴至法院嗤军。在訴訟中,單位主張按照一年仲裁時效晃危,2015年叙赚、2016年的高溫補貼已過仲裁時效。但胡某主張僚饭,仲裁時效應按離職之日起一年計算震叮。
最終法院認為,高溫津貼屬于工資一部分鳍鸵,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限制苇瓣,最終判決單位支付2015年至2017年高溫津貼。
評析:
對于高溫津貼的仲裁時效偿乖,取決于對高溫津貼性質的認定击罪,如果認為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范圍,那么仲裁時效應按離職之日起一年內計算贪薪,如果認為高溫津貼不屬于勞動報酬媳禁,而是屬于勞動保護開支,那么仲裁時效應按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一年內計算画切。
實踐中竣稽,兩種判法都有,如廣東霍弹,判決中一般都認為高溫津貼不屬于勞動報酬毫别,但北京、上海等地一般都認為屬于勞動報酬庞萍。我們還是傾向于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這一說法拧烦。
不過即使按照勞動報酬認定忘闻,由于單位保存發(fā)放記錄要求為兩年钝计,如果超過兩年,往往無法證明高溫津貼是否已發(fā)放,因此對于勞動者的實體權利保護期私恬,往往也只有兩年债沮。當然,如果勞動者自己能證明單位確實沒發(fā)過高溫津貼的本鸣,法院還是會支持疫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