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轴捎,交通出行的方式也日新月異。現實生活中單位員工駕駛自有車輛為單位辦事的現象也越來越多蚕脏,員工駕駛自有車輛因公外出辦事侦副,即通常所說的“私車公用”,而“私車公用”行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結果該如何賠償驼鞭?請看以下案例分析:
案情簡介 徐某為重慶市涪陵區(qū)某市政管理單位員工秦驯,吳某為該單位實習人員。2013年7月22日挣棕,徐某駕駛自有車輛載吳某等人外出為單位辦事译隘。辦完事后,徐某駕駛車輛啟動時洛心,因疏于觀察固耘,其誤以為坐在后排的吳某已經上車關門,將正在上車的吳某右腳踝碾壓致傷皂甘。事故后,被保險人徐某向人保財險涪陵分公司報案理賠悼凑,經保險公司核定偿枕,本次事故共對吳某造成損失約7萬元。2014年2月26日户辫,保險公司對吳某進行賠償5.7萬元渐夸,涪陵區(qū)某市政管理單位賠償了其余損失1.3萬元。
賠償的法律依據
“私車公用”行為無疑是職務行為渔欢,而執(zhí)行公務期間墓塌,應是指從踏上執(zhí)行該公務的路程開始到完成公務返回單位或家中時為止,職工駕駛車輛正常上下班不屬于“私車公用”。在執(zhí)行公務期間造成損害后果苫幢,我國法律访诱、司法解釋有明確規(guī)定,該規(guī)定主要體現于《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韩肝,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触菜、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哀峻,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涡相,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為致人損害的剩蟀,應當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催蝗。”
三類損害賠償不同“私車公用”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各種各樣育特,但按照損害對象劃分丙号,大致可以將“私車公用”發(fā)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分為以下三類:一是職工本人或職工的車輛遭受了損害;二是三者人員或三者財產遭受了損害且预;三是同乘人員遭受了損害槽袄。
(一)事故造成職工本人或職工車輛損害法律上,“私車公用”期間發(fā)生事故锋谐,造成職工負傷遍尺、殘廢或死亡,都屬于因工負傷涮拗、殘廢或死亡乾戏,并應享受因工負傷、殘廢或死亡的待遇三热。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有明確規(guī)定鼓择,即只要是非上下班途中因公受害,不管責任大小就漾,就能享受工傷呐能、工亡的相關待遇。而職工駕駛車輛正常上下班雖不屬于“私車公用”抑堡,但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guī)定摆出,職工本人上下班途中駕駛自有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造成本人受傷、死亡首妖,職工本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偎漫,不能認定為工傷、工亡有缆,其余則可以認定為工傷象踊、工亡温亲。保險公司賠償上,因考慮到人的生命杯矩、身體無價性栈虚,“私車公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無論職工本人承擔何種責任菊碟,其都有權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公司賠償节芥。而對于職工在執(zhí)行公務時造成本車車輛發(fā)生損失,司法實踐中參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逆害,除保險賠償外其余損失最終應由單位承擔头镊。
(二)三者人員或三者財產遭受損害在車輛事故造成三者或三者財產損失時,明確了職工“私車公用”的性質魄幕,即其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的基礎上相艇,該損害責任承擔主體就顯而易見了,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纯陨,保險公司理賠后坛芽,該職工因履行職務的駕車行為所產生的其余法律后果均應由單位承擔。(三)車輛同乘人員遭受損害如同上述案例翼抠,若同車乘客吳某與車主徐某為同事咙轩,且一起去辦理公務,那么吳某所遭受的損害當然也屬于工傷阴颖,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雙重賠償活喊。若吳某為其他非公司職工的乘客,則由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量愧,同時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钾菊、《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guī)定,該職工因履行職務的駕車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最終應由單位承擔偎肃。本案中煞烫,吳某為市政管理單位實習員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累颂,只能按照后一種情況向保險公司和實習單位索賠滞详。
總結綜上所述,合法“私車公用”行為無論發(fā)生何種損失紊馏,其損失在工傷賠償和保險賠償后的剩余部分料饥,最終由接受車輛服務的單位買單。但是如果“私車公用”者存在過錯瘦棋,如職工無證駕駛稀火、醉酒駕駛等行為造成同乘人員或者三者損失暖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赌朋。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凰狞,可以向雇員追償”的相關規(guī)定,最終的責任承擔者應該是有過錯的無證駕駛者沛慢、醉酒駕駛者赡若,但是為保障受害方利益,受害方仍然有權利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团甲,單位賠償后再向過錯方追償逾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