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张弛,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2019〕254號)绸罗,其中在關于借款合同部分明確:“自2019年8月20日起意推,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這一標準已經取消。因此珊蟀,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貸款利息的基本標準應改為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菊值。”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發(fā)布后育灸,一些法院為了能夠在裁判時統(tǒng)一表述腻窒,發(fā)布了相應文件通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在裁判中統(tǒng)一貸款利率計付標準的通知
第一磅崭、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儿子,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砸喻,海事法院柔逼,金融法院,各區(qū)人民法院及鐵路運輸法院割岛,本院各部門:
自2019年8月20日起愉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每月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中國人民銀行將不再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癣漆。根據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guī)定儡毕,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貸款利息基本標準應改為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現將有關表述標準統(tǒng)一如下:
相關裁判內容應當包括計息基數、計息期間腰湾、計息利率三項要素雷恃。可以參照以下表述結構“以***元為基數费坊,支付自****年**月**日起至***止的利息倒槐,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計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付”附井。另讨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每月公布一次LPR,且有1年期和5年期兩個品種永毅。個案裁判應當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和查明事實把跨,依法確定LPR的采集方式和品種(一般以至執(zhí)行日1年期LPR月平均值計付)。
以上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沼死。
本通知下發(fā)前已判決的案件着逐,無需再變更文書主文表述,可在執(zhí)行階段一并處理意蛀。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0日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耸别、清算破產庭關于利息訴請統(tǒng)一表述的意見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2019]254號)(以下簡稱九民紀要)第三部分“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中的(三)關于“借款合同”中明確:“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9時30分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县钥,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這一標準已經取消秀姐。”為便于統(tǒng)一寧波市兩級法院相關裁判表述若贮,我們結合審判工作實踐省有,提出如下意見:
一、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適用范圍不限于九民紀要中明確提及的借款合同范疇谴麦,還應包括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涉及的其他案件類型蠢沿。
二、判決主文部分關于利息的表述可遵循以下原則:
(一)對合同中關于利率有明確約定的,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之內從約定细移;無明確約定的,按本意見第二條第(二)款表述搏予;
(二)對于截至2019年8月20日的利息熊锭,仍應表述為:以本金xx元為基數弧轧、自X年X月X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
三碗殷、對于跨越了2019年8月20日的利息精绎,應以該日期為時間節(jié)點,進行分段表述:如:利息以本金xx元為基數锌妻、自X年X月X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代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四、對于起算點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搁吓,可表述為“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利息”
五原茅、上級法院如有其他意見,以上級法院文件為準堕仔。
然而擂橘,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告,LPR每月公布一次摩骨,這無疑增加了法官通贞、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的計算工作量。為此恼五,不二法律幫開發(fā)出LPR利息計算小程序昌罩,簡單幾步操作就計算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