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鑄幣:價值記號
貨幣的鑄幣形態(tài),是由貨幣充作流通手段的機能發(fā)生的欠动。
造幣是國家事務永乌,不同國家,金銀的鑄幣形態(tài)是不一樣的具伍。但都是在流通中翅雏,由想象的商品價格上所表現的金的重量,當作同名稱的鑄幣人芽,來與商品對立(流通中萤厅,一手交錢害碾,一手交貨躺同,換別人商品時剃袍,你得實際給人點啥。要不然是金塊畏邢,要不然就是金鑄幣)蹭沛。
一開始败徊,金鑄幣與金塊萝挤,只有形狀上的差異。但金鑄幣在通流中今豆,會以種種程度漸次磨損捶索。金的稱號與金的實體辅甥,名義上的內容和實在的內容构回,開始分化拨扶。同名稱的金鑄幣垦梆,與充作價格標準的金相背離辽慕。因此,同名稱的金鑄幣雖還是實現商品的價格,但已不復為商品的現實的等價物镜撩。
而貨幣流通中遮怜,鑄幣的這種名實不符涝桅,就隱藏著一種可能,即,有鑄幣機能的金屬貨幣,可以由他種材料造成的記號或象征來代替炒俱,比如歷史上銀記號與銅記號對金鑄幣的代替。
而銀記號與銅記號的金屬內容驹闰,可隨意由法律規(guī)定骡显。在流通中壁顶,它們比金鑄幣還磨損得快膊爪。所以趋箩,它們的鑄幣機能,實際與其重量,從而與其價值無關匈棘。
再進一步,比較無價值的東西凹耙,例如紙券(特指國家紙幣),也可以有鑄幣的機能术荤。在金屬貨幣記號中,純粹象征的性質尚有幾分隱蔽带兜。在紙幣上吠冤,這種性質是完全外顯了拯辙。
附注涯保,狹義的紙幣,是從貨幣的流通手段的機能發(fā)生的;信用貨幣則以貨幣的支付手段的機能為自然的根源勇劣。(流通手段榛臼,時間與價格同步尤蛮;支付手段媳友,商品的讓渡,在時間上與價格實現分離)
但是對于記號的法律規(guī)定产捞,也是要有依據的醇锚。像是紙幣的流通,就是以紙幣代表金的比例為依據坯临。簡言之搂抒,這個流通法則是紙幣的發(fā)行額,有一個限制尿扯,構成這個限制的求晶,是無紙幣為象征代表時,實際有多少的金或銀流通衷笋。
紙幣是金的記號或貨幣的記號芳杏,金量,像其他一切商品量一樣辟宗,是價值量爵赵,而紙幣也就在它代表金量的限度內為價值記號。
不過泊脐,紙造的象征空幻,是由強制通用力,取得客觀的社會的妥當性容客。而國家的限制行動秕铛,只能在本國的限界內或流通領域內,發(fā)生效力缩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