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近期發(fā)生的寶馬車車主砍人反被殺事件郁竟,我想發(fā)表我自己的觀點。
首先由境,電動車車主絕對構成防衛(wèi)行為棚亩,而不屬于對別人進行侵害的主動犯罪。別人對他加以侵害虏杰,絕對不能坐以待斃讥蟆,他有權利也有能力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對合適的人施以一定限度內的正當行為加以防衛(wèi),避免造成自身更大的損失纺阔。
其次瘸彤,對于網(wǎng)絡上認為的電動車車主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的言辭也顯而是不負責任的,這也反應中國人的既定法律責任觀笛钝。要知道壞人也是人质况,壞人也依舊受到法律保護愕宋,需要受到法律的公正判決,而不是每個人的口誅筆伐结榄。然后要知道正當防衛(wèi)是有限度的中贝,人的防衛(wèi)行為構成正當防衛(wèi)有主客觀多方面的條件限制。電動車車主是否真的構成正當防衛(wèi)還是防衛(wèi)過當潭陪,應該交由法官判決雄妥,對其具體條件是否超出違背最蕾,由法官加以裁量依溯,還給法官司法自主。
再次瘟则,有的律師主張電動車車主直接判處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黎炉,我的觀點是反對。如果不能公正判決醋拧,這很容易引人進入不敢進行防衛(wèi)的錯誤慷嗜。
有的人覺得電動車車主追上去砍人就是出于主觀惡性,認為他追上去繼續(xù)攻擊的行為是出于一種報復和氣急攻心的行為丹壕。對此我堅決不同意庆械,如果這么說的話,可以理解為如果有人侵犯某個人菌赖,這個人就應該先忍著缭乘,不能做任何事,如果你還手了琉用,就脫不了主觀惡性的帽子堕绩。侵犯者放棄侵犯轉身逃跑我們也不能做什么,就在原地坐著等待法律等待正義邑时?
總讓人感覺有種小時候老師說的別人欺負你你就忍著奴紧,等著跟老師說,如果你也還手了你跟他一樣受處罰晶丘。
還有就是具備刑事違法性黍氮,不一定就有社會危害性。不一定必須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判決浅浮。
為什么會有正當防衛(wèi)這種法律術語滤钱,原因就在于一些人在沒人逼之前不會破壞法律,干違法之事脑题,正是有人對他做了違法之事侵害到了他的法益件缸,他才會出此下策,我們必須要認識到立法者的意圖叔遂,這極為關鍵他炊。
按常理說這個人絕不會做出光天化日之下街頭砍人的事争剿,我認為他沒有主觀惡性。一時的惡意不能算是主觀惡性痊末。
每個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時都難免有報復欲蚕苇,都可能控制不住自己。法律不能泯滅人性凿叠,不能有立法者立出有違常理的法律涩笤。
最后,這次的事件也再一次反應了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不夠強盒件。很多事件發(fā)生之后蹬碧,網(wǎng)民只是義憤填膺,都不知道國家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炒刁,加強普法力度勢在必行恩沽。
尊重法院判決,不干擾法院司法自主性是每個人需要遵守的最基本的準則翔始。故不在判決之前發(fā)表個人判決結果觀點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