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關系中英上,正確的家庭秩序是至關重要的炭序。第一是夫妻關系,第二是和孩子的關系苍日,第三是和父母的關系惭聂。夫妻關系是家庭里的“定海神針”,如果不把夫妻關系擺在家庭關系中的首位相恃,必然會出現(xiàn)各種扭曲的后果彼妻。而在中國傳統(tǒng)中,父母為大豆茫,父母的重要性大于妻子。女人在婚姻關系中經(jīng)常會感覺自己不被丈夫重視屋摇,情感缺失揩魂,于是有了孩子之后,自然地將情感全部寄托在孩子身上炮温。
夫妻之間關系不好火脉,媽媽就容易向孩子傾訴、訴苦柒啤,向孩子述說夫妻關系中的矛盾倦挂,工作中及生活中的麻煩、壓力担巩,無意識地鼓勵孩子替代伴侶來陪伴自己方援,希望孩子的世界以自己為中心。特別是對男孩來說涛癌,有時候就代替了丈夫的部分職能犯戏。這種錯位一方面讓孩子感覺自豪送火,“看我多重要,媽媽愛我勝過爸爸”先匪;另一方面也會使孩子不能安心做孩子种吸,而要承擔母親對父親的情感需要,孩子都天然地渴望為父母排憂解難呀非,同時又沒有排憂解難的能力坚俗。若父母向孩子傾訴成人世界的麻煩、苦難岸裙,必然給孩子造成巨大的無力感:“我居然沒有能力替父母排憂解難猖败。”這就是“偉大的”媽媽和“忘我的”媽媽給孩子造成的影響哥桥。這樣的孩子長大后內(nèi)心會不堪重負辙浑,心理學上稱這種情況為“被吞沒”創(chuàng)傷。孩子在意識上會認為:媽媽辛苦養(yǎng)大我不容易拟糕,孝順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判呕,我要補償給媽媽幸福的晚年。在這種情況下送滞,當自己的媽媽和妻子產(chǎn)生沖突時侠草,就會總站在媽媽這一邊,和妻子發(fā)生沖突犁嗅。有一個“媽寶男”的丈夫边涕,很容易就養(yǎng)出一個“媽寶男”兒子,這種模式是會復制的褂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