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認知或哲學層面講拙友,描述什么是“自己”或“我”为狸,相比于描述什么是“痛”“癢”“樹”之類定義困難的多。
2.
從計算機自己描述自己的角度上說遗契,“自己”既不一定指“硬件本身”辐棒、也不一定指“軟件本身(記憶、思維本身)”牍蜂,同時“自己”肯定不是“任何一種感官感覺”漾根。
“自己”是一種“記憶認知”;如果認知里有“自己”概念鲫竞,則“任何感官感覺”都是“自己”的“主觀體驗”辐怕;
3.
真實動物認知里的“自己”,必然是獨立于人的从绘,必然不是“人”思維的延伸寄疏。所以,人塑造動物僵井,必需遵循這個原則才能把機器塑造成更像“有自主意識”的動物陕截。
需要注意的是,人造動物雖然會為“自己”服務批什,但在人造動物的思維認知里不一定要有“自己”的概念农曲。如果人造動物有了“自己”概念,那已經是相對較為高級的智能機器驻债。因為“自己”是復雜性質乳规。
實質上,許多會“離開舒服程度更低的環(huán)境”合呐,走向“舒服程度更高的環(huán)境”的真實動物驯妄,不一定有“自己”的概念。因為要做到“離開舒服程度更低的環(huán)境”和“走向舒服程度更高的環(huán)境”合砂,并不需要理解什么是“自己”青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