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要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
1差牛、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
2银择、注明年多糠、月、日浩考,
3夹孔、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析孽。
不能做見證人的人有哪些搭伤?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袜瞬;
(二)繼承人怜俐、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邓尤、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拍鲤。
代書遺囑案例
原告(被上訴人):俞某B
被告(上訴人):俞某甲、俞某乙汞扎、俞某丙季稳、俞某丁、俞A
原告請求:請求判令安遠路房屋歸其繼承所有澈魄。
案件內容主要內容及經過:
主要證據(jù):被繼承人趙金蓮代書遺囑原件一份景鼠,該遺囑載明:
“本人趙金蓮(俞麗堂之妻),現(xiàn)年八十八歲痹扇,由于年邁體弱多病在身铛漓,生活不能自理,今后的生活鲫构、醫(yī)療等均需次子俞某B照料以及病故后的喪葬事宜也均由俞某B負責承擔浓恶。故我決定將在我夫俞麗堂名下的私房(滬房普字第00028號)座落在上海市安遠路XXX弄XXX號(全幢建筑面積為144.9㎡)的房產全部由次子俞某B壹人繼承。特立此據(jù)為憑结笨。即日起此房的產權歸俞某B所有包晰。立遺囑人:趙金蓮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卅日代書人顧鴻祥(顧龍生)證明人:廖某某徐某某秦美蓉”昂秃。
在立遺囑人簽名欄內有趙金蓮的印章、指紋杜窄,并畫有不規(guī)則的圈。代書人顧鴻祥算途、見證人廖某某塞耕、徐某某、秦美蓉分別在代書遺囑上簽名嘴瓤。
庭審中:
顧鴻祥因病無法出庭作證扫外。
證人廖某某、徐某某分別到庭作證廓脆,證明兩名證人是經俞麗堂邀請到俞麗堂家中為趙金蓮立代書遺囑作見證筛谚,趙金蓮當時腿腳不便但腦子清楚,她當著兩名證人和顧鴻祥的面停忿,講述要將房產給俞某B繼承驾讲,而后由顧鴻祥代書,趙金蓮蓋章席赂、按指紋吮铭、畫圈,整個過程兩名證人均在場颅停,并當場簽名見證谓晌。
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是系爭代書遺囑的效力癞揉。
公民有權利以遺囑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纸肉。遺囑須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實質和形式要件始生效力。
1喊熟、本案中柏肪,對于被繼承人趙金蓮有無立遺囑的能力,否定涉案遺囑的一方并無證據(jù)證明趙金蓮在訂立涉案遺囑時系限制或者無行為能力人逊移,也無證據(jù)可以證明涉案遺囑并非被繼承人趙金蓮的真實意思表示预吆,故本院對于涉案遺囑的實質要件予以認可。(誰主張誰舉證)
2胳泉、關于遺囑的形式要件拐叉。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扇商,由其中一人代書凤瘦,注明年、月案铺、日蔬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本案中笔诵,代書人顧鴻祥因為其身體狀況返吻,以書面形式向原審作出了相應的情況說明,其余兩位見證人也出庭作證乎婿,上述證據(jù)可以佐證被繼承人趙金蓮訂立遺囑時的客觀情形测僵,訂立代書遺囑的過程符合繼承法規(guī)定,該遺囑的形式要件可予認定谢翎。
一二審判決結果為:被繼承人俞麗堂捍靠、趙金蓮的遺產上海市安遠路XXX弄XXX號房屋歸原告俞某B所有。
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訂立遺囑并保留相關證據(jù)森逮,代書人無法作證時也可以確認遺囑的有效性榨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