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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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談及秦朝的滅亡時槐瑞,通常都會提到一個著名的歷史事件——陳勝吳廣起義,也被稱為大澤鄉(xiāng)起義鸳慈。按照官修史書的說法拂募,農(nóng)民響應(yīng)陳勝吳廣的號召起義,主要原因是因為途中遇到大雨延誤工期帅刊,導(dǎo)致他們面臨著殺頭的懲罰纸泡,于是他們鋌而走險,選擇反抗以保全性命赖瞒。
“二世元年七月女揭,發(fā)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xiāng)栏饮。陳勝﹑吳廣皆次當行吧兔,為屯長。會天大雨袍嬉,道不通境蔼,度已失期灶平。失期,法皆斬箍土。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逢享,舉大計亦死;等死吴藻,死國可乎瞒爬?”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沟堡,不當立侧但,當立者乃公子扶蘇∠乙叮”——《史記·陳涉世家》
這是史記中關(guān)于陳勝吳廣起義原因的記錄俊犯,從表面上看,這個邏輯貌似很合理伤哺。因為按照后世史官的記錄燕侠,秦國自商鞅變法后所實行的法律一直都是非常嚴苛的,長此以往就會導(dǎo)致底層民怨不斷積累立莉,進而加速了秦朝的覆滅绢彤。
然而,除了陳勝吳廣起義中提及的服役遲到被處死的情節(jié)外蜓耻,似乎難以找到其他明確能夠證明秦國法律極其嚴苛的具體實例了茫舶。而這僅有的服徭役遲到要被殺頭的秦國法律,也在后來的考古發(fā)現(xiàn)中被證實為不實刹淌。
那陳勝吳廣的起義是否真的只是因為大雨耽誤了抵達前線的日期饶氏,就會“失期,法皆斬”嗎有勾?今天老達子就給大家分析一下里面的真實原因疹启!
起義者都是什么身份?
“陽城人也蔼卡。少時喊崖,嘗與人傭耕。二世元年七月雇逞,發(fā)閭左適戍漁陽”荤懂,因此陳勝少時或無地佃農(nóng)、或少地但仍需佃地塘砸,秦二世時被強迫戍于漁陽节仿。“
關(guān)于陳勝的真實身份掉蔬,以往的說法都說他是“農(nóng)民”粟耻、“布衣”等等查近。這些說法主要依據(jù)于司馬遷在《史記·陳涉世家》中的描述,提到“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挤忙,表明他年輕時曾從事過雇農(nóng)的工作霜威。
然而,這只能說明陳勝在年輕時期的身份册烈,不能據(jù)此推斷戈泼,在大澤鄉(xiāng)起義發(fā)生時,陳勝仍然是一個底層農(nóng)民赏僧。真正可以說明陳勝身份的是司馬遷另一段記載大猛,也就是上面這個:“二世元年七月,發(fā)閭左適戍漁陽淀零,九百人屯大澤鄉(xiāng)挽绩。陳勝、吳廣皆次當行驾中,為屯長唉堪。”
劃重點了肩民,這句話里提到了2個身份:閭左和屯長唠亚;
先說下屯長:
睡虎地秦簡里的秦律《內(nèi)史雜》里說得很清楚,“除佐必當壯以上持痰,毋除士五(伍)新傳”灶搜。大概意思就是:任命軍吏必須用壯者,用老兵工窍,不能用沒有爵位的新兵蛋子割卖。
在秦制里,底層的秦軍士兵要想獲取爵位的唯一辦法患雏,便是在戰(zhàn)場上斬獲“甲首”(帶有頭盔的首級鹏溯,多屬軍官),每斬獲一顆纵苛,便可“賞爵一級”剿涮。秦軍中每五十人設(shè)一屯長言津,每一百人設(shè)一百將攻人。陳勝被任命為屯長,顯示他已通過斬獲“甲首”得到了屯長的爵位悬槽。
至于這個爵位是什么怀吻,只能做一點有限的推測:
首先,秦的二十級軍功爵制度里初婆,最底層的五個等級是:公士蓬坡、上造猿棉、簪裊、不更屑咳、大夫萨赁。再往上的爵位,便不再對普通秦民開放兆龙,只有秦帝國的統(tǒng)治階層可以獲得杖爽。因此陳勝的爵位,也只能局限于最低的這五個等級紫皇。
但是按照漢代的情況慰安,屯長是“比二百石”的官職。《韓非子·定法篇》里說聪铺,商鞅當年的辦法是化焕,公士為官五十石,上造為官一百石铃剔,官與爵相稱撒桨,依次類推。如果陳勝的“屯長”算二百石番宁,那么他對應(yīng)的爵位元莫,大概會是倒數(shù)第四的不更,或者倒數(shù)第五的大夫蝶押。
但需要注意的是踱蠢,韓非子其實是在批評商鞅的辦法有問題。他的看法是棋电,官吏需要智能茎截,斬首純靠武力,這是兩碼事赶盔∑笮浚考慮到韓非子的理念曾得到秦始皇的激賞,或許可以推測:到了陳勝的時代于未,只要是強壯并擁有爵位的老兵撕攒,且被認為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小部隊的指揮能力,便有可能被任命為軍吏烘浦,擔任屯長或者百將抖坪。
總的來說,大澤鄉(xiāng)起義時的陳勝,已經(jīng)不再是普通的底層百姓了,他是一位擁有屯長軍銜和相應(yīng)爵位的老兵了闷叉。但是擦俐,即使獲得了這樣的地位,他也并未完全融入統(tǒng)治集團。他所擁有的最高爵位握侧,也不過是"不更"或"大夫"這樣的低級軍功爵位,只比一般秦民稍有優(yōu)勢一些蚯瞧。
這種微小的優(yōu)勢,主要體現(xiàn)在法律待遇上嘿期。按照睡虎地出土的《秦律雜抄》規(guī)定,如果觸犯了嚴苛的秦律埋合,屯長這樣的軍官所受的懲罰,要相對較輕备徐。比如被判處戍邊充軍時,普通軍人需要服役兩年甚颂,而屯長只需要服役一年坦喘。這意味著屯長倒霉時,至少存活下來的幾率要高出一倍西设。
總之,盡管陳勝已經(jīng)獲得了一定的軍事地位和相應(yīng)的法律優(yōu)惠瓣铣,但他依然屬于秦朝社會的底層階層,距離統(tǒng)治集團還有較大的差距贷揽,他所擁有的這點優(yōu)勢棠笑,也不足以使他真正脫離百姓的身份。
再來解釋下閭左:
《漢書·晁錯傳》記載:“先發(fā)吏有謫及贅婿禽绪、賈人蓖救,后以嘗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印屁、父母嘗有市籍者循捺,后入閭,取其左雄人〈娱伲”
《史記·大宛列傳》記載:漢武帝為了保持前線兵力,于是發(fā)布“七科謫”础钠,范圍為“吏有罪恰力,亡命,贅婿旗吁,賈人踩萎,故有市籍,父母有市籍很钓,大父母有市籍香府。”
對比上面兩個文獻码倦,我們會發(fā)現(xiàn)秦漢時期的“七科謫”有六處相同企孩,只有一處不同,那就是秦朝是“閭左”叹洲、漢朝是“亡命”(削除戶籍而逃亡在外)柠硕。
在湖北江陵地區(qū)出土的"張家山漢簡"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珍貴的西漢初年文獻資料工禾,包括运提、《奏讞書》蝗柔、《脈書》、《算數(shù)書》等民泵。這些簡帛文獻癣丧,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我們之前的一些認知。
比如栈妆,張家山漢簡中記載:"隸臣妾胁编、城旦舂、鬼薪白粲家居民里中者鳞尔,以亡論之嬉橙。"這說明,在西漢初年寥假,里和閭這兩種基層行政單位已經(jīng)合并為一體市框,就像姓與氏一樣密切相關(guān)。這與我們之前認為里和閭是并存的觀點不同糕韧。
所以其實閭左就是標準的平民枫振,也是秦朝“官定優(yōu)先級炮灰”里的最高一等。依據(jù)“七科謫”制度萤彩,秦漢時期確定了“官定優(yōu)先級炮灰”的七種類型粪滤,按照征召的先后次序分別為:(1)吏有罪者(2)贅婿(3)商人(4)做過商人者(5)祖父母做過商人者(6)父母做過商人者(7)閭左。在具體實行時雀扶,一般會首先征召(1)和(2)杖小,如果數(shù)量還不夠,再征召(3)愚墓、(4)窍侧、(5);如果仍然不夠转绷,就會征召“閭左”伟件。
從大規(guī)模征召“閭左”就可以看出來,秦王朝對于人力的汲取已經(jīng)達到了一種非常殘暴的地步了议经。據(jù)史料記載斧账,秦朝在北方防備匈奴時,動員了約30萬大軍;同在南方攻略百越地區(qū)也投入了前后上百萬人煞肾;再加上修建驪山大墓和阿旁宮投入了約70萬人咧织;這三個大工程加起來就要200多萬人,可以想象當時耗費的人力之多籍救。這種規(guī)模浩大的軍事行動和建設(shè)工程习绢,無疑給秦朝的兵源和財政帶來了巨大壓力。
可以說秦二世實施的極為嚴苛的徭役制度,給廣大中產(chǎn)階層帶來了沉重的負擔闪萄。原本只針對"先發(fā)吏有謫及贅婿梧却、賈人"的徭役,逐步擴展到"后以嘗有市籍者败去,又后以大父母放航、父母有市籍者"。但即使如此圆裕,依然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徭役需求广鳍。為此,秦朝不得不"發(fā)閭左之戍吓妆,收泰半之賦"赊时,進一步加劇了對底層民眾的剝削和壓迫。
陳勝等900名戍卒大多都是初次服役行拢,服役期限一般為一年或更長蛋叼。但由于秦律規(guī)定,如果工程質(zhì)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剂陡,不計入固定服役期內(nèi)狈涮,因此實際服役時間可能會超過一年。盡管是這樣鸭栖,這也不足以促使陳勝歌馍、吳廣等戍卒冒著殺頭的危險造反。
那么晕鹊,陳勝松却、吳廣為何要率900名戍卒造反呢?主要原因是“適戍”溅话。“適”通“適”晓锻。顏師古注:“適讀曰謫。適戍飞几,謂陳勝砚哆、吳廣也⌒寄”躁锁。在封建社會里,將有罪之人派遣到偏遠的地區(qū)戍守卵史,才稱之為"謫戍"战转。
所以其實閭左本來不用服徭戍,但是陳勝等900多人是因為犯罪才被迫謫戍漁陽的以躯』毖恚看到這里有人就有疑問了,他們不是平民百姓嗎?為啥犯罪了刁标?秦法本身就很繁雜嚴苛颠通,可能你一不小心就會犯罪了,所以想抓你點把柄太簡單了命雀,所以陳勝等900名貧苦農(nóng)民被謫戍一點也不奇怪。
所以這900人最郁悶的就是他們本應(yīng)不應(yīng)承擔如此重大的徭役義務(wù)斩箫,卻偏偏淪為被謫戍的犧牲品吏砂。
這里得說明下:謫戍制度有別于貲戍,后者只是將囚犯暫時充軍于邊境乘客,服役期限隨罪名輕重而定的狐血,而謫戍則往往是終身戍邊。正如晁錯所言:"秦時易核,北邊胡貉匈织,筑塞河上,南攻揚粵牡直,置戍卒焉缀匕。"但由于"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碰逸,戍者死于邊乡小,輸者僨于道,秦民見行饵史,如往棄市满钟,因以謫發(fā)之,名曰謫戍"胳喷。
公元前214年湃番,秦始皇發(fā)“嘗逋亡人、贅婿吭露、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吠撮、象郡、南海讲竿,以謫遣戍”纬向。秦代的謫戍共包含8類人:即逋亡者、有罪官吏戴卜、贅婿逾条、賈人、嘗有市籍者投剥、父母嘗有市籍及大父母嘗有市籍者师脂、犯罪的閭左,逋亡者又包括盜亡者、囚亡者吃警、兵士亡者糕篇、服徭役逃亡及乏徭者、隸臣妾亡者酌心、刑徒亡者等多種情況拌消。
漢朝則承襲了這一制度,規(guī)定了"七科謫":“吏有罪一安券、亡命二墩崩、贅婿三、賈人四侯勉、故有市籍五鹦筹、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址貌,凡七科也铐拐。“
因此正是這種謫戍之制练对,將陳勝等人視為嚴重的犯罪分子遍蟋。而且,這種終生戍邊的懲罰螟凭,還要求戍卒從事諸如修筑邊塞等繁重勞動匿值。
而陳勝作為曾奮勇斬獲“甲首”、獲得過低端爵位的秦軍老兵赂摆,他很明白自己未來的下場挟憔,從這句“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就能看出來烟号。
因此绊谭,在絕望中,他們最終選擇了起義汪拥。
老達子說
將"閭左"百姓強制充軍戍邊达传,這無疑是一個十分昏庸的決策。這一做法不僅加劇了原本就劍拔弩張的局勢迫筑,也最終導(dǎo)致了陳勝吳廣等人的起義宪赶,掀起了一場反秦的浪潮。
因此脯燃,政府如若要征用民力搂妻,一定要適可而止。因為一旦過了度辕棚,就必將引發(fā)社會動蕩欲主。正如晁錯所言邓厕,秦朝的"征閭左"就是跨越了這個界限。因此扁瓢,秦朝二世而亡详恼,實在不能歸咎于他人,完全是其本身政策太過殘酷引几,完全無視民間疾苦所造成的結(jié)果昧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