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親生前說了,我照顧他至過世蛤售,房子我可以住三年丁鹉。”小孟跟劉騫說悍抑■“我不知道這件事,而且我父親留有公證遺囑搜骡,將房子留給我了拂盯!”劉騫篤定地說。兩人爭得面紅耳赤记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谈竿?
原來,劉騫在外地工作摸吠,他的父親老劉曾留有公證遺囑空凸,將房子留給劉騫。不過寸痢,老劉又與小孟達成協議呀洲,約定由小孟照顧其過世,小孟可以無條件在案涉房屋內居住三年啼止。協議書上老劉道逗、小孟分別簽字,并對設立的居住權到不動產權屬登記機關進行了登記献烦。
老劉去世后滓窍,房屋的所有權變更到劉騫名下,不久后巩那,小孟就收到了劉騫要求他搬出房屋的通知吏夯,這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爭吵的畫面。因兩人協商未果即横,劉騫便訴至法院噪生,要求小孟搬出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費。
我國《民法典》第366條規(guī)定东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杠园,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抛蚁。
第367條規(guī)定陈醒,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瞧甩。
第368條規(guī)定钉跷,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肚逸。設立居住權的爷辙,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朦促。
法院審理認為:
首先膝晾,案涉居住權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老劉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务冕,既有權利立遺囑確定房屋由劉騫繼承血当,也有權利設立居住權。案涉協議既不存在被欺詐禀忆、脅迫的情形臊旭,也不存在協議內容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另外箩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后离熏,又前往房屋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了居住權登記手續(xù)。所以該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不會影響小孟對房屋享有的三年居住權戴涝。
前幾日滋戳,父親要求女兒為其設立居住權的詞條登上了熱搜榜。父親在女兒婚前為她買了房子啥刻,并登記到女兒名下奸鸯。老伴去世后,該父親重組家庭并賣掉自己的房子郑什,要求女兒為其設立居住權府喳。女兒認為父親是想奪回房產蒲肋,遂拒絕了父親的請求蘑拯。該父親多次前去女兒居住小區(qū)和工作單位鬧事,均未奏效兜粘,無奈起訴至法院申窘。
《民法典》規(guī)定,居住權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針對自然人設定的一項權利孔轴,需要雙方同意剃法。設定居住權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向登記機構進行登記路鹰。該父親主張居住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贷洲,法院最終駁回了他的起訴收厨。
居住權作為《民法典》物權編新增的用益物權的種類,具有用益性优构、獨立性诵叁、不可轉讓性。綜合以上兩個案件钦椭,如果需要設立居住權拧额,一定要去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若居住權因居住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而消滅彪腔,記得向登記機關及時辦理注銷登記侥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