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周校寫的《什么是加班》蛾绎,周校給了自己的理解昆箕,自己不認同的工作才是加班;或者認為對于教育教學是沒有意義的工作秘通,就是加班为严。
對于這個觀點敛熬,其實我不是很認同肺稀,我覺得對于加班,法律上應該是有明確的定義的应民,于是我馬上百度了一下话原。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以外夕吻,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繁仁,加班工作應當由勞資雙方協(xié)商決定涉馅,強制和主動加班的單方?jīng)Q定通常不構成加班事實。:加班的認定標準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例如黄虱,在正常工作日結(jié)束后繼續(xù)工作稚矿。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且未能安排補休的:例如,在雙休日工作但沒有補休機會捻浦。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例如晤揣,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
周校在信中提到朱灿,身邊有好多朋友昧识,他們的工作狀態(tài)是早上五六點起,到晚上十一點盗扒。這些人從來沒有覺得自己在加班跪楞,也沒有提出要給自己加班費。確實侣灶,周校旁邊有許多卓越的人甸祭,是以工作為樂的,不會嚴格區(qū)分工作和生活的界線褥影。
對于教育行業(yè)來說淋叶,它是一個良心活,如果過分強調(diào)加班的代遇伪阶,那一定是教不好學生的煞檩。我們學校有許多優(yōu)秀的老師主動留下來,幫助學困生輔導栅贴,這屬于“主動加班的單方?jīng)Q定通常不構成加班事實斟湃。”從定義來講確實不屬于加班檐薯。
從行政角度來講腾它,如果想安排教師加班的話,還是得考慮老師的個人意愿冕臭,畢竟只有創(chuàng)造良好的校園氛圍胡诗,才能讓學校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