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一詞來自西方且有明確定義,指社會人群中相互關系的行為準則的公平細致程度和民眾普遍遵守程度斥扛。與文明相反的狀態(tài)就是以侵占他人權益為特征的野蠻。
西方與中華的社會人群相互關系的行為準則并無顯著差別,這從社會核心價值觀的描述清楚可見稀颁。人權平等芬失、社會和諧、國家繁榮匾灶,是所有文明的共同追求棱烂,中華也不例外。從傳統(tǒng)文化來看阶女,西方宗教如十戒與中華倫理如五常的社會價值觀也是基本一致的颊糜。
然而,在確保社會人群相互關系的實施方面秃踩,中西社會的確有著相當大的差別衬鱼。這包括:1.個人行為的量化表述,2.比照行為準則的精確程度憔杨,3.是非判斷的客觀程度鸟赫,4.社會人群的普遍適用性。西方主要依靠法治結構來完成消别,中華主要依靠行政結構來完成抛蚤。
社會人群相互關系的不斷精細化途徑方面,中西社會也有顯著差別寻狂,表現(xiàn)在西方以科學詢證方式不斷淘汰舊的不適應的人群行為關系準則岁经,并建立新的行為關系準則;而中華以威權頒布方式樹立社會人群行為關系準則荆虱。
社會文明狀態(tài)是一種動態(tài)平衡蒿偎,受多種因素影響朽们。戰(zhàn)亂災害瘟疫社會不公等都會降低文明程度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