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在老家的街上遇到兩位小學同學,一個專程從外地趕回上墳黎休,另一個在鎮(zhèn)區(qū)開了一個小公司欢揖。兩人都很健談陶耍,從誰誰在北京有幾個公司,誰誰的兒子剛畢業(yè)五六年就是副處她混,誰誰的女兒去了日本等等烈钞,談到最后兩個人才亮出一致的結(jié)論——“我們一個年級的幾十個同學沒有一個混得像樣的”。
愧悚不已之余坤按,腦海里隨之冒出的“混”與“標準”兩個概念久久不能揮去毯欣。
作為一種人生態(tài)度,“混”并不專事“褒”或“貶”臭脓,但因為如我等一眾“混得不好”的不值一提酗钞,能被別人評價為“混”的往往便是那些“混得像樣”的。
如此来累,“像樣”便是“混”的標準砚作。試著細究了一下,應(yīng)該是他們剛剛說的某某級別的“官”或者動輒上億的“身價”嘹锁,才可“攀”得上“混”的“門坎”葫录。
春秋時叔孫豹以“立德立功立言”求不朽,曾經(jīng)是“標準”领猾。記得聽過一個講座米同,說到二十世紀初的一批留洋學生骇扇,“沒有一個貪圖安逸留在外國”,“學醫(yī)為治病救人面粮,從政為治國安邦”少孝,也曾是“標準”。如今熬苍,能挾些“權(quán)力”或者“金錢”的威風韭山,便可頤指氣使大秀“優(yōu)越感”,莫非真的世移時移冷溃,“標準”亦如此“與時俱進”了么?
前些時網(wǎng)上曝了一則新聞钱磅,說一名小學副班長利用檢查作業(yè)的“權(quán)利”,收受“好處費”幾萬元似枕。嗚呼盖淡!似我等“朽木”實在已無再造“有用”之可能,但那句老話卻每每如鯁在喉凿歼,——“救救孩子”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