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財稅與政府行為
財稅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啤月,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yōu)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tǒng)一、促進社會公平姻灶、實現(xiàn)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第一節(jié)? 分稅制改革
1985-1993诈茧,“財政包干”及后果
財政承包始于1980年产喉,中央和省級財政之間對收入和支出進行包干,地方可以留下一部分增收敢会。逐漸造成中央財政預算收入占全國財政預算總收入的比重越來越低曾沈,全國財政預算總收入占GDP的比重也越來越低。
分稅制改革與央地博弈
1994年分稅制改革把稅收分為三類:中央稅鸥昏、地方稅塞俱、共享稅,同時設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吏垮,與地方財政部門脫鉤障涯。改革大大增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
分稅制改革膳汪,地方阻力很大唯蝶。朱镕基總理親自帶隊用兩個多月走了十幾個省,文中描述了與廣東談判的情景遗嗽,比如以1993年為基數(shù)粘我,地方突擊收稅,引發(fā)第四季度的收稅狂潮痹换。
2018年征字,分立了24年的國稅與地稅再次開始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