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律合同關系通潮翘可分為總價和成本補償兩大類。此外甸饱,還有第三種常用的混合類型沦童,即工料合同。下面將分別討論上述幾類較常用的合同類型叹话。
一偷遗、總價合同:(利于甲方)
這種合同應在已明確定義需求,且不會出現重大范圍變更的情況下使用驼壶。
(1)固定總價 (FFP)氏豌。FFP 是最常用的合同類型。大多數買方都喜歡這種合同热凹,因為貨物采購的價格在一開始就已確定泵喘,并且不允許改變(除非工作范圍發(fā)生變更)泪电。
(2)總價加激勵費用 (FPIF)。這種總價合同為買方和賣方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纪铺,允許一定的績效偏離相速,并對實現既定目標給予相關的財務獎勵。FPIF 合同中會設置價格上限霹陡,高于此價格上限的全部成本將由賣方承擔和蚪。
(3)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 (FPEPA)。這種合同適用于兩種情況:賣方履約期將跨越幾年時間烹棉,或將以不同貨幣支付價款攒霹。它是總價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合同中包含了特殊條款浆洗,允許根據條件變化催束,如通貨膨脹、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伏社,以事先確定的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最終調整抠刺。
二、成本補償合同(利于乙方)
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范圍預計會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發(fā)生重大變更摘昌。成本補償合同又可分為:
(1)成本加固定費用 (CPFF)速妖。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fā)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聪黎。該費用以項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計列罕容。除非項目范圍發(fā)生變更,否則費用金額維持不變稿饰。
(2)成本加激勵費用 (CPIF)锦秒。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fā)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賣方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績效目標時喉镰,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旅择。在 CPIF 合同中,如果最終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侣姆,則買方和賣方需要根據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攤比例來分享節(jié)約部分或分擔超支部分生真。例如,基于賣方的實際成本捺宗,按照 80/20 的比例分擔(分享)超過(低于)目標成本的部分柱蟀。
(3)成本加獎勵費用 (CPAF)。為賣方報銷一切合法成本偿凭,但只有在賣方滿足合同規(guī)定的产弹、某些籠統(tǒng)主觀的績效標準的情況下派歌,才向賣方支付大部分費用弯囊。獎勵費用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痰哨,并且通常不允許申訴。
三匾嘱、工料合同 (T&M)(中性)
工料合同(又稱時間和手段合同)斤斧,是兼具成本補償合同和總價合同特點的混合型合同。這種合同往往適用于:在無法快速編制出準確的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擴充人員霎烙、聘用專家或尋求外部支持撬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