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為csslint中文版譯文,點擊原文可查看英文版未檩,如遇到翻譯錯誤或錯別字啥的售滤,請留言指出~ 譯文內(nèi)容不定期更新~ 返回目錄
編寫如li.active
選擇器是不必要的,除非 不同的元素名稱,在使用相同類名下 需要展示不同的樣式收苏。多數(shù)情況下,在選擇器中移除元素名稱更為妥當(dāng),不僅減小了CSS文件的體積,同時也提升了選擇器的性能(不須再次匹配元素)氏豌。
移除元素名稱也同時降低了CSS與HTML的耦合度,允許你改變元素使用的樣式類,而不需要更新CSS樣式文件喉酌。
規(guī)則詳情
規(guī)則 ID: overqualified-elements
此規(guī)則意在 移除冗余不必的選擇器總而減少數(shù)據(jù)大小。為此,警告出現(xiàn)在 元素名稱與類名同時使用時(如 li.active
)泵喘。如果,兩個不同的元素使用了相同的類名(如 li.active
p.active
) 將 不會提示警告泪电。
以下示例 提示警告:
div.mybox {
color: red;
}
.mybox li.active {
background: red;
}
以下示例將 不提示警告:
/* Two different elements in different rules with the same class */
li.active {
color: red;
}
p.active {
color: gre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