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赫斯的這篇小說很短,但涉及美國的安的列斯群島晶框,密西西比河排抬,路易斯安娜州懂从,納奇茲和新奧爾良等地方,因此信息量蠻大蹲蒲。故事發(fā)生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番甩,當時的美國南方黑奴還未徹底解放。
故事的主角叫莫雷爾届搁,長得其貌不揚缘薛,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白人農(nóng)場主的后代。由于土地過度耕種咖祭,農(nóng)作物收獲越來越差掩宜,在當?shù)匦纬梢粋€破落貧窮的白人群體。這幫人好吃懶做么翰,壞事做盡牺汤。莫雷爾就是其中之一,他糾集一群混混(其中以黑白混血為主)浩嫌,專門從事盜馬販馬檐迟,倒賣黑奴等不法事情。
后來码耐,黑幫內(nèi)部互相拆臺追迟,導致莫雷爾被警方拘捕。但通過賄賂等渠道骚腥,莫雷爾逃出了牢獄敦间。為了挽回面子,他伺機搞一次大的黑人暴動束铭,地點選在新奧爾良廓块。
不過,這次行動未能成功契沫,莫雷爾也最終病死在納齊茲一家醫(yī)院里带猴。
博爾赫斯的作品透著老道與幽默。文風簡潔明快懈万,幾乎沒有廢話拴清,有一種美國西部牛仔般的灑脫。他也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