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踢京,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誉碴。
然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瓣距,并不是所有的勞動爭議都可以提起訴訟黔帕。在以下兩種情況,勞動仲裁裁決對用人單位是終局裁決:(一)追索勞動報酬蹈丸、工傷醫(yī)療費成黄、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逻杖;(二)因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奋岁、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fā)生的爭議荸百。此處的終局裁決是指無論用人單位是否滿意勞動仲裁結果闻伶,都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了以上兩種法定情形够话,其他的勞動爭議蓝翰,用人單位如果不滿意仲裁結果光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即便是這兩種法定情形畜份,發(fā)生某些特定情形奇钞,用人單位也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這些特定情形是:(一)仲裁適用法律漂坏、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三)仲裁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媒至、枉法裁決行為的顶别。如果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拒啰。
律師總結:從法律程序上來說驯绎,勞動者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但是用人單位有以上幾種法律情形是不可以提出訴訟的谋旦。這不僅是對勞動者的保護剩失,也是為了避免單位的損失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