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阿逃,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赃蛛,知者利仁恃锉。”
【注釋】
▲約:儉約、貧困呕臂。
▲樂:安樂破托、富貴。
▲安仁:安居仁道歧蒋。 與“里仁為美”意思相似土砂,仁者心存仁厚州既。
▲利:銳利,敏銳萝映∥庖叮“利仁”,使仁銳利序臂,即推行仁蚌卤,宣傳仁。不能理解為利益贸宏、利用造寝、有利于】粤罚《衛(wèi)靈公篇》15.10 子曰:“工欲善其事诫龙,必先利其器■暄剩”
【譯文】
孔子說:“沒有達(dá)到仁的境界签赃,不能長久處于貧困的環(huán)境中,也不能長久處于安樂的環(huán)境中分尸。仁者安居仁道锦聊,智者推行仁道÷嵘埽”
【學(xué)而思】
不仁者孔庭,個人修養(yǎng)境界還不夠,那么窮困時只會想著索取材蛛,安樂時只會奢靡享受圆到。仁者能安居仁道,才能久處約卑吭,做到“其心三月不違仁”芽淡。智者推行仁道,才能長處樂豆赏,做到“富而好禮”挣菲。